2023年度基础研究计划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发布2023年度基础研究计划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申 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州市加强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实施方案》(穗府〔2019〕6 )和《广州市科技创新条例》相关精神,大力支持研究人员自主选题开展创新性的科学(技术)研究,营造宽松学术环境,激励原始创新、源头创新,取得一批原始性创新成果。现启动2023年度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申 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二、支持领域

支持在广州市经济建设与 会发展中进行原始性创新、前沿探索性研究和应用科学研究的自然科学与应用科学领域,以及研究手段主要以理工科为主的交叉学科。

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军事学及其他软科学与 会科学研究等领域不在本专题支持范畴。

三、申 要求

(一)申 单位应为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事业单位、科技类(教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申 单位应具有完成项目实施的工作基础和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技术优势,有健全的科研管理、知识产权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

(三)该项目申 全部面向“博士青年科技人员”。

1. 项目负责人应为申 单位正式职工,符合申 指南中规定的“博士青年科技人员”应同时具备的四个条件:一是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二是拥有博士学位;三是未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得过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资助(市校(院)联合资助项目不受限制);四是未获得粤穗联合基金项目支持。

2. 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内在职,熟悉本领域国内外科技和市场发展动态,具有本领域的工作经验,是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并能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组织项目按计划进度实施。在职公务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

(四)申 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未在科研诚信惩戒期内。

四、申 限制

(一)市科技计划已立项竞争性项目不得再次申 ,同一项目不得申 不同的科技计划类别,已获得国家级、省级财政资金支持或市级其他部门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再次申 。

(二)作为项目负责人当年新申 的市科技计划竞争性项目累计不得超过1项(市校〔院〕联合资助项目不受限制)。

(三)项目申 单位存在到期未验项目的,不得新申 竞争性项目(申 单位为高校的,限制到二级院系,由高校负责审查)。“到期未验”项目是指,在申 新市科技计划项目前,项目申 单位存在2021年12月15日前合同到期且未验收或终止的市科技计划竞争性项目的。

(四)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申 单位所属二级院系(所)及相关分院、分部、分中心驻地不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不得申 本项目,并由各组织单位负责审查。

五、申 程序

(一)申 单位注册。申 单位进入广州科技大脑按要求完成单位用户注册(新开户),获取单位用户名及密码;已有单位用户账 的,无需另行注册。

(二)单位和申 人信息维护。单位用户登录广州科技大脑,完善录入单位信息基本情况。申 人根据需要自行注册账 ,完善个人信息。

纳入全过程管理简政放权改革试点的组织单位及推荐立项项目数量限额如下表,其中未明确推荐立项项目数上限的其他组织单位,根据单位已 送“博士青年科技人员”实际情况进行推荐,推荐立项项目数上限最高不超过已 送核定数额。

表一:各组织单位推荐立项项目数额表

六、申 材料

(一)申 材料要求。

1. 申 项目需按要求在广州科技大脑注册完善个人信息,并填 项目申 书;其中注册完善个人信息需将相关证明材料按相应要求签字盖章后,再扫描上传。证明材料一般应包括:

(1)申 单位法人资质证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已三证合一,则仅需提供注明单位统一 会信用代码的单位法人资质证照。

(2)项目负责人身份证件复印件、资质材料(博士学历学位证书、职称材料)。

2. 申 项目应如实填写申 材料,并对申 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后,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记录不良信用并通 ,已获立项的作取消立项或实施终止处理。

2.在5月18日前,中山大学等11家已明确推荐立项项目数上限的组织单位(详见表二序 1—12)须按要求遴选推荐提交项目清单。后续市科技局将根据实际申 情况,如有多余名额将对各单位项目推荐名额进行调剂增加。

1. 推荐工作完成后,组织单位应按要求在年度工作 告中将项目征集与遴选工作方案、项目遴选工作总结(包括专家名单、专家意见、公示情况)等进行披露,并将相关文档资料原件扫描后上传广州科技大脑。

七、支持方式及支持强度

按照事前资助方式,支持不超过2000项,每项市财政支持5万元,项目立项后一次性拨付。项目经费管理实行“包干制”,承担单位应建立健全相应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八、实施期限

项目起止时间为2023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实施期为2年。

九、申 时间

十、注意事项

(一)申 项目需符合本通知中规定的申 基本条件和其他相关要求。

(二)广州科技大脑中申 书“申 单位基本情况”的相关内容从单位信息模块中自动读取,请各单位在申 项目前,尽早登录(注册)广州科技大脑填写完善。

(五)项目申 受理和评审立项等信息可在广州科技大脑系统上查询,鉴于本项目重点支持青年科技人员开展自主研究,实施期有限,实施期内项目承担单位、组织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实施期等信息情况不予变更。

(六)项目申 人及申 单位需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潜在风险。

2. 项目实施期内,以第一完成人申请或授权专利、软件著作1项或以上;

3. 项目实施期内,获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或人才项目支持1项或以上;

4. 项目实施期内,获省级以上科技奖励(含列入获奖团队成员名单)1项或以上;

5. 项目实施期内,获得职称晋升。

十一、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83124052、83124150;联系人:李磊(基础研究处)。

技术支持:83124114、83124194。

广州市科技大脑操作指引:
https://gzsti.gzsi.gov.cn/pms/index.html#/news?type=czzn。

各申请人如对指南理解有不清楚之处,请在申请填 之前,务必与各组织单位提前沟通了解。

表二:全过程管理简政放权改革试点的组织单位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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