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登记时,需要填写软件的全称和简称。全称就是申请著作权登记的软件的全名,建议按“软件品牌+产品用途或功能+系统或者软件后缀”格式填写。
软件简称是对登记软件全称进行简化的名称,比如:DOS、Widows、WPS等。
1)软件全称必需以软件、系统、平台、插件、中间件、客户端、APP、APP软件等结尾命名。
2)软件全称应当简短明确、针对性强,要概括其功能特点;各种申请文件中的软件名称应填写一致;
3)软件名称一定要与软件内容相符合;
4)软件全称最好有企业或者品牌,尤其是上市和知名公司,能更好的提升企业形象。如:知服服商标管理软件;
5)APP申请软著不同平台可以申请一个软著,也可以分开申请。分开申请则名称分别以“APP(Android版)”和“APP(iOS版)”结尾;
6)软件全称不可以是纯英文,但可以将英文设置为简称
7)软件简称不能与软件的全称完全一样,长度也不能超过软件全称,如果没有简称,也可以不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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