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设计思维是从他人的角度思考问题和解决方案的一种方式。设计思维有基本的规则,在《Design
Thinking:Understand-Improve-Apply》一书中,Christoph Meinel 和Larry Leifer提出了四项基本的设计原则。这些原则不仅适用于软件架构设计,也适用于程序设计、交互设计,以及所有设计工作。下面是这四条设计原则:
1、以人为本(human):设计的本质是 交。
尊重所有直接和间接与架构有关的人,换位思考,理解他们的感受,才能成为出色的架构师、沟通者、领导者。
2、推迟决策(ambiguity):推迟不确定的决策。
设计决策必须做到准确、清晰。模糊的需求、设计、承诺会毁掉项目。因此,不到条件成熟的最后一刻,不要着急做出最终的设计决策。推迟决策可以让我们更从容地应对软件开发大环境的变化。
3、善于借鉴(redesign):所有设计都是在已有设计基础上的重新设计和调整创新。
设计软件架构之前,我们应该多花点时间研究已有的设计,而不是凭空创造一个新的出来。忽视前人的经验是最低效的架构设计方法之一。
4、化虚为实(tangibility):让想法具体化、有形化,以便于沟通交流。
化虚为实与以人为本密切相关。只有通过感性的认知才能理解和消化架构。分享架构的唯一方式是把它具体的呈现出来。
对于这四个原则,我们使用(HART)这4个单词来记忆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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