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试连接成功,反写提示主管税务机关代码无效?
解决方案:
1.点击系统设置-参数设置- 络配置核实服务器地址和端口是否错写成其他省份。
2.防伪税控系统中没有这个用户的主管税务机关代码导致的,到税局处理。
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若货物品种较多应如何开具发票?
解决方案: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 )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可汇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汇总开具专用发票的,同时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另,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 (国务院令2010年第587 )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该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增值税专票被盗、丢失了怎么办?
解决方案: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 告税务机关,并登 声明作废。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被盗、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0 )明确,决定取消纳税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生被盗、丢失时必须统在《中国税务 》上刊登“遗失声明”的规定。即:发生发票被盗、丢失情形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于发现被盗、丢失当日书面 告税务机关,并登 声明作废。
四、登录或使用开票系统时,提示“到验签未通过发票,请到[验签失败发票查询]作废处理!”,如何处理?
解决方案:
1.出现这个提示,是由于纳税人开具的发票,上传到税务机关之后,税务机关对上传的数据进行比对,数据不一致时,会返回该提示信息,纳税人需要到“发票管理/发票作废管理/验签失败发票”中,把该张发票进行作废。
2.如果多张发票出现这个错误,则税控盘会自动锁死,不允许纳税人再进行开票,需要纳税人携带税控盘到税务大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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