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根据相关管理办法的要求,现组织2018年省级软件产业园区、软件工程技术中心、首版次高端软件(第二批)申 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级软件产业园区和软件工程技术中心申 条件
申 单位请参照《山东省省级软件产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鲁经信软〔2016〕587 )、《山东省软件工程技术中心认定管理》(鲁经信软〔2016〕586 )要求组织申 材料。
二、首版次高端软件申 条件
(一)重点支持领域:
1、共性基础软件
2、工业软件
3、面向新一代信息 络的高端软件
(二)申 条件
1、申 单位在山东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管理规范、依法纳税、近三年无违法经营行为和重大事故,具备技术创新和研发的水平与条件。
2、软件创新程度高,在系统、架构、性能等方面有重大突破,或在功能上有重要创新,在该领域具有技术领先优势或者打破市场垄断、实现替代进口。
3、拥有软件产品著作权和相关知识产权。
4、通过第三方评测机构测试。
5、软件研发完成时间距申请认定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具有较强的市场推广价值和示范效应。
(三)申 所需材料
1、申 书和汇总表(见附件)。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证复印件。
3、省级以上学会(协会)或1位相关领域专家(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出具的首版次高端软件推荐意见。
4、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 程序和要求
(一)申 单位按属地向各市经信委申 ,各市经信委审查汇总后(软件园区申 需在申 书内加盖市政府公章),于9月25日前正式行文连同汇总表上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纸质申 材料简装一式两份(邮寄请使用EMS),同时 送电子版。
(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对申 材料进行初审,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通过专家评审认定的软件园区、软件工程技术中心、首版次高端软件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站上公示。
(三)通过公示后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予以发布。
(四)附件材料请在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站通知公告中下载。
联系人:康蓉
联系电话:0531-86126245
电子邮箱:rjhxxfwyc_sjxw@shandong.cn
通信地址:省府前街1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处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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