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从何说起?
2005年12月8日,由于瑞穗证券交易员小A的错误失误,以及东证(东京证券交易所)交易软件的Bug,使得瑞穗证券遭受了超过400亿日元的天价损失。围绕此事件,瑞穗证券、东证、软件开发商富士通公司打了一场长达10年的官司。
那天发生了什么?
12月8日是日本公司J-Com首次公开上市(IPO)的日子,上午9:27,距离开盘还有几分钟,小A接到他一位客户委托:“以61万日元的价格,卖出1股J-Com股票”。小A却错误的输入为“以1日元的价格,卖出61万股J-Com股票”。但2分钟后,小A发现了这个错误,并试图通过交易软件撤销这笔卖单,可是无法成功,同时,小A给东证电话撤单,也被电话接线员以“无权操作”拒绝。事后发现“无法撤单”是由于东证的交易软件Bug引起。
产生了多大影响 ?
首先,由于大量低价空单被迫成交,瑞穗证券遭受了超过400亿日元的损失。
其次,J-Com的IPO一团糟,由于股市开盘便出现J-Com公司的巨大空单,J-Com股票上市即大跌,同时,对于该公司的担心蔓延到对其股东的担心,负责其上市的主要发行方——日兴证券,股价一度暴跌8%。这股不安情绪持续蔓延,当天收盘时,日经指数大跌了301点。
最后,由于事发时正赶上日本公司的年终奖季节,小A的这一错误,赔掉了瑞穗证券所有员工年终奖,有传闻小A成功当选该公司年度最不受欢迎员工。
事发后各方态度
瑞穗证券:“正是由于东证交易软件Bug,才让自己巨亏。所以,我们在发起撤单被拒绝后产生的所有亏损,应由东证买单。”
东证:“尼玛交易员自己敲错了,凭啥赖我身上,就算是软件Bug,要找的话也请找我的软件外包商——富士通,别来烦我。”
富士通:“……”
2006年9月瑞穗证券一纸诉状把东证和富士通告上了法庭。
谁之过
法庭认为案件事实清楚:由于交易所软件存在Bug,因此在特定条件下会发生不能撤单的现象。这个Bug是富士通技术人员在2000年某次程序修改时不小心留下的。同时,法院认为,如果这个Bug是很容易被发现的那类Bug,那就是一个“重大过失”,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因此围绕这个案件,法院判决的依据是:究竟这个软件Bug是否容易被发现。
瑞穗证券:“这个Bug不要太明显,好伐?比hello world写成hello word还好发现。 ”
富士通:“咳咳,尼玛这程序逻辑还能再复杂、Bug还能再隐蔽点吗?不信咱们明天跟法官一起评审代码。”
法官:“额滴神。。。”
经过法庭辩论及评审代码(法官好认真),法庭最终认为:你们说的都好有道理的样子,因此无法判断该Bug是否容易被发现,富士通不用赔了!但是,事发日,东证在接到瑞穗证券的电话后,未能履行撤单职责,属于重大过错方。因此从电话联络那个时点以后产生的损失,东证需要承担70%(107亿日元)。
对于这个判决,瑞穗证券与东证都觉得委屈,继续上诉到东京高院。2015年9月3日,东京高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尾声
到这里,苦逼的IT男们似乎可以松口气了。其实,法庭把“这个软件Bug是否容易被发现”作为判决的核心问题很无厘头,当然如果日后法庭还要这么做,建议应该组成6人以上的程序猿专家组作为陪审团。本案的积极意义在于,让东证公司意识到自身对于软件系统的忽视,并以此次事件为契机,研发了2010年金融行业的重大项目——东证次世代交易系统“Arrowhead”。
有趣的是,这个新系统依然外包给了富士通负责开发,科科。
(完)
什么?!
技术文章太难懂?!
金融分析太复杂?!
文字满满太头痛?!
关注我们吧,不需要你太多的精力,不需要你太多的流量,一分钟时间,短短一篇文字,没有太多插图,或是一个小故事,或是一项小创新,帮助你轻松成为IT达人!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及图片源自用户投稿,如本站任何资料有侵权请您尽早请联系jinwei@zod.com.cn进行处理,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