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2018年度深圳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和2018年度深圳法院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
另外,白皮书和典型案例首次以中英文双语形式发布,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树立了一份“深圳样板”。
全国首宗“爬虫”软件案原告获赔50万元
谷米公司诉元光公司等不正当竞争纠纷案被称为全国首宗“爬虫”软件案。《广州日 》是国内最早 道该事件的媒体。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元光公司利用 络爬虫技术大量获取并且无偿使用原告谷米公司“酷米客”软件的实时公交信息数据的行为,实为一种“不劳而获”“食人而肥”的行为,具有非法占用他人无形财产权益,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法院据此判决被告元光公司向原告谷米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50万元。
主审法官孙虹点评称,该案涉及反不正当竞争法视域下应否及如何对公交实时信息软件的后台服务器大数据提供司法保护的问题,是大数据时代知识产权领域出现的一种新类型案件。被告元光公司利用 络爬虫技术大量获取并且无偿使用原告谷米公司“酷米客”软件的实时公交信息数据的行为,具有非法占用他人无形财产权益,并为自己谋取竞争优势的主观故意,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扰乱了竞争秩序,故应认定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条款所规制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微信被提起垄断诉讼
主审法官蒋筱熙表示,该案是全国首例针对用户交互式综合平台提起的垄断诉讼纠纷。由于互联 企业所提供的服务呈现出动态化和平台化的特点,往往在基础服务上整合了多种不同类型的增值服务,具有多样性和复杂性,相互之间的边界较传统行业更为模糊。本案树立了对互联 交互式平台相关市场界定的标准,其对识别竞争者和潜在竞争者、判定经营者市场份额、认定经营者的市场地位、分析经营者的行为对市场竞争的影响、判断经营者行为是否违法等关键问题具有重要作用。
另两起跟腾讯有关的案件分别是腾讯诉上海千杉 络侵害作品信息 络传播权纠纷案和腾讯与 易等公司诉前行为保全纠纷案。
深圳去年新收知识产权案27717件
据深圳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显示,2018年深圳法院新收各类知识产权案件27717件,约占全省新收案件数的30%,其中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分别为27259件、451件和7件,一审、二审案件分别为23144件、4573件;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27531件,约占全省审结案件数的三分之一,其中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分别为27101件、425件和5件,一审、二审案件分别为22985件、4546件;结收案比达到99.33%,高出全省法院知识产权案件结收案比1.1%。
白皮书指出,今后深圳法院将进一步加强深圳知识产权法庭建设,建立集知识产权案件 上受理中心、互联 调解中心、快审中心、精审中心四位为一体的现代审理模式,推动存证、固证、示证证据体系变革,导入技术比对、微表情等新兴技术,持续改进技术调查官、示范判决机制等微创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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