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农村宅基地基础信息管理系统和审批管理平台

一、项目概况

农村宅基地是保障农民安居乐业和维护农村 会稳定的重要基础。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审批管理事关农民居住权益,是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源头,也是至关重要的基础环节。2019 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将宅基地审批权限由县级人民政府下放至乡级人民政府,开启宅基地审批新阶段。

金寨县农村宅基地基础信息管理系统和审批管理平台

2019 年 9 月,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业农村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中农发〔2019〕11 ),要求建立部省指导、市县主导、乡镇主责、村级主体的宅基地管理机制,逐步建立宅基地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管理信息系统,推进宅基地申请、审批、流转、退出、违法用地查处等的信息化管理。

2020 年农业农村部发布了《关于做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推动试点地区综合运用遥感、测绘、互联 、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全面摸清县域宅基地规模、布局、权属、利用状况等基础信息,建立农村宅基地数据库和管理信息系统。

2020 年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实施意见》(皖农合〔2020〕38 ),对宅基地申请条件、申请面积、申请流程、审批流程、审批工作时限、审批权限等进行了规定,并要求加强批后监管、执法监察工作力度,建立部门协调机制,共同做好农村宅基地管理各项工作。

金寨县作为国家级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县,县宅改办从 2015 年起就对宅基地腾退工作进行了档案、数据、系统多方面的探索建设,对宅基地基础情况有一定的信息化管理。现按照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印发《农村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工作指南(试用版)》通知的文件内容,完成试点区域的农村宅基地信息调查工作。按照

“标准规范统一、数据填平补齐、系统实用高效”的原则,利用金寨县房地一体、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等基础数据,完成汇总共享宅基地数据资料、建立农村宅基地基础数据库、编制宅基地数据台账和利用现状图件的工作,并且在原有金寨县农村土地制度

改革三项试点动态管理信息系统上进行系统升级改造,建设金寨县农村宅基地管理信息系统和审批管理平台,实现宅基地数字化管理。

二、标准规范

政策规范:

1) 《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

2)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中农发〔2019〕11 );

3) 《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

〔2019〕6 );

4) 《农业农村部关于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的通知》(农经发〔2019〕4 );

5)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实施意见》(皖农合〔2020〕38 );

6)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工作的通知(农办经〔2020〕10 );

7)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业农村部关于贯彻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加强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基础工作的通知(中农发〔2020〕13 );

8) 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关于印发《农村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工作指南(试用版)》的通知(农(经综)函〔2021〕23 )。

9) 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关于印发《农村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技术规程(试用版)》的通知(农(经综)函〔2021〕45 )。

10) 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关于印发《农村宅基地数据库规范(试用版)》的通知(农(经综)函〔2021〕58 )。

技术规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技术规范):

1) 《农村地籍数据库标准》(TD/T1015-2007);

2) 《宗地代码编制规则(试行)》;

3) 《国土调查数据库标准(试行修订稿)》;

4)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TD/T1055-2019);

5) 《地籍调查规程》(TD/T1001-2012);

6)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

7) 《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技术规定》(国土资发〔2001〕359 );

8) 《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国土资源部);

9)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2260-2007);

10) 《技术及软件开发规范》(GB/T8566-1988);

11) 《计算机软件需求说明编制指南》(GB/T9385-1988);

12) 《软件工程术语》(GB/T11457-1989);

13) 《计算机质量保证计划规范》(GB/T12504-1990);

14) 《软件文档管理指南》(GB/T16680-1996)。

15) 《全国信息 络系统建设技术规范》(2009 修订版);

16)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GB-17859);

17)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T50174-2008);

18) 《信息技术、软件包质量要求和测试》(GB/T17544-19988);

19) 《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GB/T2887-2000);

20) 《信息安全技术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2239-2008);

21) 《信息安全技术风险评估规范》(GB/T20984-2007);

22) 《信息安全技术系统等级保护定指南》(GB/T22240-2008);

23) 《基于 XML 的数据交换格式设计指南》(GS/T4-2006)。

三、项目工作内容

(一)汇集共享宅基地数据资料

在摸清金寨县宅基地数据情况的基础上,协调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等部门建立数据共享机制。汇总整理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地籍调查、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房地一体的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等相关数据资料,建设宅基地基础数据库,满足农村宅基地系统管理的需要。

1. 数据分析

在收集过程中,收集到的数据资料多样且质量各不相同,需要通过一定的数据对

为了满足建设宅基地数据库内容的需要,对收集来的数据从数据格式、数据信息、属性字段、数据类型等角度进行分析,分析农村宅基地权属、利用情况、资料范围、规划布局等内容,全面了解金寨县宅基地的基础数据情况。

2. 建立农村宅基地基础数据库

根据收集的资料数据,按照空间数据、非空间数据的汇集要求,建立农村宅基地基础数据库。

(二)建立农村宅基地数据库

按照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关于印发《农村宅基地数据库规范(试用版)》通知(农(经综)函〔2021〕58 )文件中农村宅基地数据库规范要求建立农村宅基地数据库。利用金寨县房地一体、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等基础数据,按照农村宅基地数据库规范要求对宅基地基础数据进行梳理分析,建立包含宅基地权利人、地类、四至方位、宗地面积、房屋建筑面积以及审批、使用、流转、监管等信息在内的农村宅基地数据库。

1、数据资源目录

以行政村为单位,在农村宅基地基础数据库基础上,编制《金寨县农村宅基地数据资源目录》,该目录模板参照农业农村部发布的农村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工作指南方案中的附件,存放并记录宅基地已有数据资料,为下一步工作开展提供参照。

2、数据处理

(1) 异常值处理

数据异常包括数据值错误、数据不一致等情况,对于数据值错误的情况,要参考

数据库规范中对不同数据项的取值范围的规定,同时参考政策法规及行业规定等,利用数据处理软件进行查询判断;对于数据不一致的情况,可根据不同数据之间的约束关系进行判断,或者根据不同数据源的时间优先级进行判断。

(2) 去除重复

利用宅基地的关键属性,如宅基地位置、宗地代码、权利人姓名等内容,判断已有的数据记录是否为重复记录,重复记录则需要进行去重或者合并处理,达到唯一性的目的。

(3) 格式转化

格式转化的目的是将不同数据源的相关数据转化为宅基地数据库所要求的标准格式。格式转化包括数据文件、数据字段、补充字段、规范化命名四个方面内容。其中,数据文件格式转化,规定空间栅格数据用 IMG 格式,空间矢量数据用 shapefile 格式,属性数据采用 MDB 格式;数据字段的字符要求、规范化命名则按照技术规范改变。

3. 数据入库

完成数据处理之后,对数据进行质量检查,检查合格后的数据进行数据入库的操作,按照数据标准化建设的要求,将质检合格的宅基地基础数据进行入库,形成农村宅基地数据库。

(1) 质量检查

对宅基地基础数据成果进行入库前的质量检查,主要进行数据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准确性四项检查。对检查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数据进行整改,直至检查合格为止。

(2) 数据入库

根据数据库规范要求和国家质量标准,进行数据入库。农村宅基地数据库主要内容包括:行政区划、宅基地宗地图斑等空间数据,农户基本信息、宅基地利用状况、宅基地权属、宅基地业务管理等属性数据。

4. 数据共享

数据共享服务标准明确发布的数据服务必须符合通用的标准规范,约定各类标准的基本请求标准及数据格式标准,并且规定数据服务的请求方式、支持调用的接口及参数说明,如输出图片、获取瓦片、属性查询等。主要内容包括:服务描述框架、服

务目录清单、服务接口和参数命名规则及支持的各类地图服务规范。建立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住建、规划等部门数据共享机制。汇总整理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地籍调查、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房地一体的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等相关数据资料,编制县级农村宅基地数据资源目录,形成宅基地基础数据和调查工作底图。

(三)编制农村宅基地台账和利用现状图件

根据《农村宅基地数据库规范》中对数据台账明细的要求和统一的制图规范,利用农村宅基地数据库,结合卫片、航片、行政区划图等图件资料,编制县、乡、村、户四级农村宅基地数据台账,绘制县级农村宅基地利用现状图件,通过图、表等方式展示宅基地空间位置、面积、权属、利用状况等信息,和以专题地图的形式可视化展示县农村宅基地规模、布局和利用状况等信息。

(四)建设农村宅基地管理信息系统

在金寨县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动态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上,按照《农村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工作指南》方案对其进行改造升级,实现宅基地数字化管理。

1. 农村宅基地资格权管理

对金寨县辖区内农户建房资格进行管理,支持农业农村部门通过逐条填 和批量上传两种模式定期更新辖区内各村集体建房资格数据,具体上 内容包括有建房资格的自然人及家庭成员基本信息、所属村集体、农村宅基地基础信息等,为宅基地审批提供辅助决策基础。

a. 申请填

建房户向村提交建房申请,提交符合地方要求,能够证明拥有建房资格的材料, 例如:户口信息、经济组织成员证明信息、建房原因、“一户一宅”等材料。

b. 资格核验

c. 资格审批

根据资格核验结果,乡镇工作人员对农户的建房资格进行审批和出具相关意见。

d. 资格备案

对于符合建房要求的建房户,可定期将建房户信息、新建宅基地信息等资料信息汇总上传至系统进行备案和指导监督。

2、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

a. 申请信息

系统支持线下窗口办理,提供申请入口,农村宅基地户主或代办员进行建房申请, 可以填写建房需求、家庭成员情况、现有住宅情况和上传附件材料;对已经审批通过的宅基地,可进行预约放样申请。

b. 受理审批

c. 办件跟踪

1) 办件中心

系统按照新收办件、在办办件、完成办件等类别,对待办业务进行集中化管理, 方便办事人员操作。

2) 流程监控

可监控审批过程中各个环节审批的时效性,对在办办件,新收办件、完成办件、超期办件进行统计并监督,尤其对即将超时或已经超时的办件环节,系统自动发出提示信息,按照每日、每周、每月统计超时办件,实现办件监控分析。

3) 办件状态及环节跟踪

可实时查看当前办件的状态和所处环节。同时,还可对办件状态进行实时跟踪, 可实时查看当前办件流转到哪个环节。不同阶段需要进行预设核查时间点,并对工作人员提醒。

4) 办件查询

A. 办件多功能查询

B. 查询结果导出

系统支持对申请表单、审批表单及相关附件材料的查看浏览,同时提供查询结果可以导出成 Excel 等电子文档,以 PDF 形式下载保存本地、输出和打印。

C. 智能查询

通过搜索引擎,可根据关键字提示一键查询,支持不同条件、不同类型的图属互查、办件状态查询、一键查询和自定义查询等。

(4) 档案管理

形成“一户一档”,农户建房过程产生的所有申请信息、审批信息、放样信息、竣工验收信息及相关证书附件材料最终形成完整的档案,供查询和备案。

3、农村宅基地流转管理

(1) 资源发布申请

农村宅基地资源所有者在线提出资源发布的申请,包括申请人、资源所有者、地址、不动产权证 等。连片资源可以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取资源实际所有者授权后, 统一提出。连片资源一般联合平台专业人员一起操作,平台专业人士给与资源发起方最优操作方案,比如资源操作为农家乐,旅游景区,统一民宿等。

(2) 资源发布审批

根据农村宅基地登记信息、审批信息,智能辅助人工方式审批该资源是否符合流转条件。

(3) 资源发布

通过审批的资源自动发布到互联 端在线服务平台,并短信通知申请人。默认发布信息包括宅基地批准时间、面积、位置等地的信息,农房建成时间、面积、结构、

层数等房的信息。相关信息以政务审批和登记数据为准,不允许申请人修改。

(4) 数据备案

通过账户管理的方式,为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提供数据备案功能,支持每宗流转案例备案到省。备案内容包括:流转的宅基地空间位置、转入方信息、流转金额、用途、流转方式等。

4、农村宅基地退出管理

农村宅基地退出管理模块在金寨县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动态管理信息系统的有偿退出模块基础上进行系统升级改造,系统继承原系统的数据备案、合同管理功能,并开发退出申请、乡镇审批、台账管理系统功能。为节省项目建设时间和有效实现数据充分利用的目标,对金寨县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动态管理信息系统中有偿退出数据信息进行格式转换和数据迁移工作,该部分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1) 退出申请

系统支持农村宅基地农户提出退出农村宅基地的申请,通过线下窗口办理,系统提供申请入口。

(2) 乡镇审批

乡镇工作人员经过现场查验,对农村宅基地农户退出意见进行核实,核实后办理退出审批,给予审批意见。

(3) 台账管理

以列表形式展示有偿退出数据,支持行政区划、时间等多条件查询、模糊搜索等。1)基本信息(家庭户)管理

通过比对家庭户人口信息和宅基地确权、调查数据等方式,展示家庭户及其退出的宅基地空间位置分布等信息。

2) 村组织管理

对行政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使用信息统一汇总,管理和展示各村组织的退出基本信息,汇总统计村组织退出数量、面积、户数、人口数、等统计信息。

3) 乡级管理

以村为单位,对全乡农户、宅基地信息等进行汇总、展示、条件查询和统计分析等。展示辖区内各乡镇、各村有偿退出各类统计指标,包括农户数、人口数、宅基地

数量和面积总数等信息。4)县级管理

以乡或村为单位,对全县农户、宅基地信息等进行汇总、展示、条件查询和统计分析等。展示辖区内各乡镇、各村有偿退出各类统计指标,包括农户数、人口数、宅基地数量和面积总数等信息。

5、农村宅基地监管

(1) 过程监管1)定位放样

农户预约放样后,可形成待放样列表。放样人员进行现场放样,将放样信息上传到系统中,包括到场单位、人员、放样情况,现场照片、户主签名、放样坐标点等。

2) 基槽验线

实现基槽验线的记录备案,工作人员完成现场基槽验线后,将信息备案到 PC 端系统中,包括到场部门、到场人员、到场日期及相关文档、照片上传。

3) 施工巡查

建房审批通过后,农房建设全过程监管制度,满足对监管巡查内容进行电子化管理,主要功能有在建房屋信息查询、现场照片采集、信息智能比对、消息自动提醒、巡查人员现场签到。

4) 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人员进行竣工验收后可将验收详情记录在系统中,包括实际宅基地使用面积、实际建筑面积、是否偏移,记录竣工验收人员信息、现场照片、户主签名,可进行竣工坐标点上传。

(2) 业务监管

1) 业务办理过程监管

系统结合宅基地管理有关规定和监管规则,对建房审批、过程监管等宅基地管理

业务事项进行动态监管,对业务办理过程的规范性、完整性、正确性进行评估,以列表形式展示监管结果,对业务办理过程不合规的事项进行提醒并跟踪处理结果。

2) 业务办理内容监管

系统结合宅基地管理有关规定和监管规则,对建房指标、宅基地利用现状信息、建房审批信息等进行数据的逻辑关系检查,对内容的完整性、正确性、一致性等进行监管,以列表形式展示监管结果,对业务数据不符合监管规则的事项进行提醒并跟踪处理结果。

3) 业务办理效能监管

系统结合宅基地管理有关规定和监管规则,对宅基地业务办理过程中各种时间效能指标、业务办理时序、业务办理时间等进行监管,对业务办理量、业务待办量、超时办件量等进行分析评估,并生成监管 告,对县级业务办理效能进行考核。支持项目专项监管,可以查看任意一宗审批的全流程及每个流程用时状况等。

(3) 执法监管1)线索收集

对于有明确违法行为发生地和基本违法事实的农村宅基地违法用地线索,填写

2) 线索核查

通过建立宅基地违法线索核查基本信息表,对违法情况进行核实,核实方式为实地获取、卫片执法的方式,其中卫片执法即是根据变化图斑进行新增地块合法性审查并进行立案查处和落实等。系统支持快速创建违法事件,并对违法事件进行查询、处理、更新等操作,实现了违法事件处理的电子化办公。

3) 违法行为制止

建立责令停止农村宅基地违法行为通知书信息。系统提供违法人、违法事件、地点、违法行为内容填写功能,生成电子文书。支持文书的浏览、打印、输出 pdf。

4) 立案

承办人员对农村宅基地违法事实进行调查,并收集证据。6)案情分析与调查 告起草

在调查取证的基础上,办案人员应当对收集的证据、案件事实进行认定,确定违法的性质和法律适用,研究提出处理建议,并起草调查 告。

7) 案件审理

8) 作出处理决定

案件经审理通过的,承办人员填写相关表格和审理意见,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人审批,作出处理决定。

9) 结案

符合结案条件的,承办人员填写结案表格,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人批准后结案。

6、农村宅基地“一张图”管理

叠加专题图层与展示窗口,从宏观上汇 展示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的各项指标, 作为宅基地制度改革成果的窗口,为综合分析、汇 与展示提供服务。同时依托基础 地理信息、专题管理信息等空间数据,以矢量图层、动态图表、文字摘要等方式实现 宅基地和农房信息的一体展示和分析。

(1) 综合展示

利用宅基地基础数据,在行政区划图、土地利用现状图等基础图层的基础上,叠加宅基地空间位置、结构、面积、权属等信息,无人机遥感地图、变更数据、监测数据等,形成全域农村宅基地现状图。

(2) 基础地图功能

满足矢量和影像数据的基本浏览功能,实现对海量空间数据的快速无缝浏览,包括缩放、移动,全图、比例尺控制和地图定位等。

1) 地图浏览

提供常用地图浏览工具支持地图浏览查看,包括放大、缩小、平移、全图等查看

功能。

2) 图层控制

提供优良的图层控制方案,实现各类专题数据树状目录管理,可以根据需要打开或关闭一个或多个图层。用户通过图层控制功能快速实现各类地图成果的叠加展示。可以按不同地图主题进行组合,包括遥感影像、土地现状、各类专项规划成果等。

3) 标注

支持用户在当前地图界面增加自定义注记,用于展示个性标识需求。支持注记大小、颜色、背景填充及边框设置,一般与“制图、书签”功能结合使用。

4) 书签

支持将当前地图范围进行收藏实现类似书签的效果,用户可以根据书签进行快速访问,定位到目标访问的区域。

5) 定位

支持通过输入地图 X、Y 坐标点进行地图漫游和定位,定位单位包括米、经纬度或度分秒。

6) 分屏对比

支持将屏幕分为 2 个或多个屏幕,支持各屏幕分别加载不同的图层数据,以查看同一空间范围内不同图层数据的情况。系统支持多屏出图、下载和打印。

7) 卷帘

支持卷帘查看,用户设置卷帘图层后,可以将局部区域替换为指定地图,实现透视查看的效果。支持水平、局部、垂直方向卷帘。

8) 距离量算

系统能够根据图上两点距离自动测算实地距离。绘制任意多段线,系统将自动计算并提示多段线长度代表的实地距离。

9) 面积量算

系统能够根据图上面积测算实地面积。用户在图上绘制多边形,系统将自动计算并提示对应的实地面积。

(3) 图形导入导出

支持农房选址红线等图形信息的在线导入和导出功能,支持的格式包括 dwg、

shapefile、txt 等。

(5) 查询检索

将宅基地调查成果以及在建房屋基本信息与地图元素关联,实现图属一体的房屋信息查询与展示,丰富和完成农房成果的应用。通过一键式搜索引擎,快速搜索业务数据和 GIS 空间数据,解决业务数据的图文一体化呈现。支持查询结果的二次关联查询;支持基于要素的综合查询。系统提供宅基地调查成果、在建房屋信息、待建房屋信息、人地互查的查询功能。

(6) 统计分析

支持通过空间选择、属性选择的方式选择感兴趣区,并进行统计,具体包括:宅基地数量、宅基地面积、农房数量、农房面积、不同利用现状的占比等。

7、农村宅基地电子档案管理

农村宅基地电子档案管理系统主要对宅基地档案、户籍档案、流转合同档案进行分类管理,系统支持对各类档案按照不同需求进行分类管理,可根据关键信息,如宅基地坐落、户主姓名对归档材料进行查询、浏览、打印。

(1) 档案接收

(2) 档案管理

采取技术手段实现电子档案防篡改、防泄漏、防丢失。支持按照文件类型、年度、保管期限等类型进行分类管理;根据档案密级进行分级管理,控制档案查询借阅等利用的权限范围和数据内容;支持定期对电子档案进行销毁鉴定和解密审查。

(3) 档案编目

提供电子档案编目管理功能,设置分类 、案卷 ,并且依据特定标准和顺序整理卷内资料文件,按照规则自动有序对电子档案文件命名;支持设置电子档案保管期

限;建立卷内目录数据,按照关键字进行排序展示;建立档案之间的关联关系使相关人员从检索到的编目记录中能够直接访问电子信息资源内容本身。

(4) 存储备份

提供对电子档案及其目录数据库进行备份与恢复功能,设置备份与恢复策略,制作备份数据,对备份数据和介质进行登记、检测与管理,使用备份数据进行恢复处理, 记录备份恢复过程信息。提供对电子档案存储状况的监控和警告功能,对存储介质不稳定、存储空间不足、电子档案非授权访问和系统响应超时等情况发出警告,跟踪和记录警告事项处理过程。

(5) 档案查询检索

对内部档案管理人员提供统一的档案查询界面,支持对电子档案进行检索、筛选和输出,提供符合标准格式的电子档案。支持对电子档案进行多条件的图文互查、业务关联查询、模糊检索、精确检索、全文检索、一键查询等功能,支持跨卷宗、跨门类和递进检索,支持对查询结果进行排序和输出,支持对查询结果进行详情查看、档案借阅等操作。

(6) 档案借阅

提供在线借阅服务功能,支持在线申请、在线审批、在线阅览、授权下载与打印等处理,并记录用户使用电子档案的意见和效果等信息。

(7) 档案共享

在确保电子档案安全管理的基础上,通过数据共享接口等方式,实现与相关部门的互通共享,根据约定的共享内容、共享方式和共享规则,提供或获取相关信息。

(8) 档案统计

档案统计工作贯穿于电子档案管理的各个过程,支持对电子档案进行不同维度或类型的统计,辅助电子档案精细化管理和领导决策支持。在档案收集阶段能够按照年度、密级、类别、保管期限、移交部门等统计档案数量;在提供服务利用阶段对档案的借阅信息、档案的查询频率、档案使用者信息等进行统计,统计各用户对档案数据的利用率,能够根据用户需要自行设计或调整统计 表样式。

(9) 日志管理

对系统中所有用户的操作记录进行管理(登陆、查询、打印等)。通过该模块可以对所记录的各个用户对档案数据的操作记录进行分类查询、导出等操作,为档案管

理提供可靠保障。日志中所包含的记录内容包括操作用户名、时间、操作内容等关键信息。

8、数据对接

(1) 与不动产登记部门对接

与本县不动产登记部门协调,通过金寨县大数据平台接口的方式,实现对农村宅基地审批、验收信息以及农村宅基地不动产登记结果信息、电子材料和电子证照的共享,测绘成果由多测合一平台实现与不动产登记系统共享,实现不动产获取宅基地空间数据。校验建房户主已有房屋信息是否属实,实现农村宅基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联办。本项目与不动产登记部门对接产生的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甲方不支付其费用。

2. 运维管理

(1) 用户管理

实现对系统用户进行集中统一管理,包括用户认证、组织机构管理、人员管理、角色管理、安全权限管理等。

(2) 配置管理

提供可视化界面支持工作流的用户自定义设计,行政区划等常用数据字典的用户自定义配置。用户可根据需要对系统风格、表单的样式字段、流程的路径规则、附件材料的目录类型等配置做自定义选择。

(3) 安全管理

为确保系统稳定运行,对系统各环节进行安全管理。包括用户安全、服务安全、身份认证、数据安全、资源安全等。

(4) 日志管理

通过操作日志功能,定义和区分操作级别,根据操作级别进行记录,为日志分析功能提供数据,发现并处理安全问题隐患,增强系统防护性能。

此外,系统还可以根据需要提供日志统计功能,对诸如访问量、并发访问数等系统性能参数进行比对,以便系统管理员及时调整和优化系统性能。

(五)数据共享与汇交

1. 数据共享

农村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工作以农业农村部门为主导,为实现数据重复利用,应与其他部门之间建立数据共享关系。按照《农村宅基地数据共享与数据交换标准》文

件要求,以保证信息安全为前提,通过建设接口的方式建立数据共享通道,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共享信息,严禁超权使用。

2. 数据汇交

将农村宅基地数据库等调查数据成果通过介质拷贝、刻盘等方式,提交给上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及技术指导单位。

省级汇交:汇总县级宅基地调查数据成果,包括宅基地数据库、宅基地数据台账和利用现状图件等。预留接口,保证与省级对接。

全国汇交:汇总县级宅基地调查数据成果,汇总内容包括宅基地数据库成果、宅基地数据台账、利用现状图件。预留接口,保证与全国对接。

四、提交成果

文档成果(一套):

1、需求规格说明书;

2、项目实施方案;

3、系统总体设计;

4、系统测试方案;

5、项目总结 告;

6、用户手册。系统成果:

1、系统部署光盘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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