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台东黑老大案细节曝光:黑 会也用钉钉打卡 日记成证据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李学跃等16人组织、领导、参加黑 会性质组织、绑架、抢劫、非法拘禁、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盗窃案作出二审判决。判处被告人李学跃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分别判处其他15人二十年六个月至两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二十八万元至两万五千元不等罚金。
作为青岛市公安局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侦办的首起黑 会性质组织案,近期,案件办理中那些跌宕起伏、曲折艰辛的细节也在被公之于众。
黑 会用上“钉钉”打卡 还要记录“工作日志”
2016年底至2017年初,青岛市公安局市北分局先后受理张某某、周某某被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案。光天化日、朗朗乾坤,两起案件中不法分子手段暴力、不计后果,如不及时予以打击,必然会助长其嚣张气焰、损害安定祥和的 会环境。
警方发现,两起案件均为李学跃等人所为,除上述两起案件外,李学跃还组织 会闲散人员实施多起暴力犯罪并从中敛财聚富,他的背后是一个具有组织性、经济性、控制性的犯罪组织。民警判断,李学跃等人具有涉黑的重大嫌疑。
掌握一定事实证据后,2017年9月22日,李学跃案专案组正式成立,代 “9·22”,对李学跃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 会性质组织案立案侦查。随后,警方重点围绕黑 会性质组织犯罪应具备的四个特征展开侦查,相关犯罪事实逐渐浮出水面,以李学跃为首的黑 会性质组织也慢慢褪去了那层神秘的面纱。
“我们调查发现,李学跃这伙人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有组织的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比如,他们在公共场所公然寻衅滋事、持械聚众斗殴,严重扰乱 会秩序、造成恶劣 会影响,符合黑 会性质组织的‘行为特征’。”专案组负责同志介绍,2016年,李学跃等10余人驾车到寿光市,将张某某劫持到青岛非法拘禁三天,期间,对其实施捆绑、殴打、电击,向其亲属勒索人民币10余万元,性质恶劣、令人发指。
随着调查的深入,警方掌握的事实和证据也逐一印证了以李学跃为首的犯罪组织具备黑 会性质组织的“经济特征”“危害性特征”。
“有的受害人甚至主动加入李学跃组织”
“获取确凿充分的证据,是办理涉黑案件的关键所在,也是难点所在。不少受害人虽然人身、财产受到了不法侵害,但他们担心被打击 复,宁可忍气吞声也不愿意 警。有的受害人甚至主动加入李学跃的组织,从受害人变身黑 会组织团伙成员。”专案民警介绍,办理其他的案件一般都是“由案到人”,从案件牵出嫌疑人;涉黑案件大都是“由人到案”,在嫌疑人身上找案子。
“在搜集证据上,我们遇到的困难比想象中的大。慑于不法分子的淫威,很多受害人心里有顾虑、不愿意向我们开口,很多受害人说‘受害人那么多,你们找别人作证吧,不差我这一个’,我们吃了不少闭门羹。”专案民警说。
“特别是2016年台东一路周边因地铁施工被清场,许多外地摊贩便返回老家谋生。由于当时受害人没有 案,事后又不愿意作证,为调查取证带来了难度,专案民警承受着很大的压力。为获取证据,打开局面,我们除了在本市调查取证外,决定安排民警赶赴外地开展调查取证工作。最终,经专案民警不辞辛苦,多方努力工作,绝大多数受害者愿意配合作证,远远超出了预期。”市公安局刑警支队负责同志说。
雷霆出击 端掉李学跃黑 会组织
“涉黑案件的办理是项系统工程,也是个技术活。‘9·22’专案高峰时有30余名民警参与,但有时还是捉襟见肘、人手不够。”市公安局市北分局分管副局长说。
2017年11月,警方已具备抓捕部分嫌疑人的条件,他们需要一个抓捕时机,既能出其不意、实施雷霆一击,又不打草惊蛇、影响后续工作。
恰巧在此时,李学跃与他人因一家店铺的转让费用产生矛盾,双方互不让步、争执不断,最终于当年11月21日凌晨在汉口路发生聚众斗殴。当晚,双方共有三四十人参与其中,他们有恃无恐、气焰嚣张,车辆碰撞声、人员叫喊声、棍棒敲击声回荡在夜空之中,造成了极其恶劣的 会影响。
在随后数月内,抓捕组的同志除在青岛本地多次采取行动,他们还远赴江苏苏州、吉林延吉等地实施抓捕,期间共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30余人,目标对象全部落 。
嫌疑人习惯写日记 成为案件证据
犯罪嫌疑人落 后被异地关押在胶州市看守所,提讯小组成员发扬吃苦耐劳、连续作战的精神,他们从2017年的冬“三九”到2018年的夏“三伏”,一直奔波于青岛市区和胶州市看守所,为查清全案及各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发挥了重要作用。
原来,他有写日记的习惯,记录了李学跃授意他干的许多坏事,这些充满罪恶的记录也成了证明李学跃罪行的一把利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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