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见过“广告屏蔽”软件吗?很多软件通过“拦截、过滤、覆盖、快进等限制措施”可以将视频中的广告过滤掉,但却引发了一系列案例。在“极路由屏蔽爱奇艺视频广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中,“极路由”路由器通过安装“屏蔽视频广告”插件过滤了“爱奇艺” 站视频的片前广告,被判构成了不正当竞争。
屏蔽视频广告?恐怕由不得你
2014年,因“极路由”屏蔽“爱奇艺”视频广告,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将北京极科极客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不正当竞争并要求索赔。为了防止扩大损失,爱奇艺公司还特意申请了行为保全。可就在海淀法院向极科极客公司送达行为保全申请书3日后,极路由屏蔽视频广告插件确实不再屏蔽爱奇艺 站视频的片前广告了,但仍然在屏蔽如优酷、乐视等其他 站视频的片前广告。已经下载安装屏蔽广告插件的用户,可自行选择是否更新。如果选择不更新,则“屏蔽视频广告”插件仍可屏蔽包括爱奇艺 站在内的视频片前广告。
法院审理本案之后认为,爱奇艺与极路由之间是否存在“竞争关系”,不能用一成不变的机械目光去看待,而应该根据不同的时间环境,不同的事件背景,去分析经营者的行为。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规定:“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 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本法所称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现在已经是互联 时代下的竞争了,传统的行业界线变得模糊,跨界经营的难度明显降低,混业经营的现象明显增加,因此不同行业的经营者之间很可能也会存在竞争关系。极科极客公司综合利用“屏蔽视频广告”插件和“极路由”路由器屏蔽爱奇艺 站视频的片前广告,导致爱奇艺公司和极科极客公司在商业利益上此消彼长,使本不存在竞争关系的爱奇艺公司与极科极客公司因此形成了竞争关系。现有证据表明,极科极客公司是“屏蔽视频广告”插件的开发者、上传者。极科极客公司为获取商业利益,利用“屏蔽视频广告”插件直接干预爱奇艺公司的经营行为,超出正当竞争的合理限度,损害了爱奇艺公司的合法利益,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商业道德,构成不正当竞争。
另外,该案件的赔偿额的确定十分有趣。在判定该案件的赔偿数额时,法院依据的是极客极科公司在 络上的“吹牛”数据,其在官方 站宣称“‘极路由’路由器销售量达1177712台”,官方微博称“‘极路由’路由器市场份额达64.3%”,法院认为这些数据极具证明力,在无相反证据的情况下,法院予以采信,判决赔偿40万元。
虽然在二审中,极客极科公司宣称其在官方 站和微博上的宣传都是吹牛的,目的是造声势,吸引客户,实际上公司的经营处于前期阶段,一直是亏损的。二审法院并没有采纳其观点,维持了一审判决。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30条中,问:能否以侵权人在 刊杂志等媒介上关于其侵权商品销售数量的宣传作为确定其销售侵权商品数量的参考?答:在没有其他参考依据的情况下,可以根据侵权人在有关媒体上宣传的销售数量作为认定其销售侵权商品数量的参考。《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确定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指导意见》第33条规定,被告在被控侵权出版物或者广告宣传中表明的侵权复制品的数量高于其在诉讼中的陈述,除其提供证据或者合理理由予以否认,应以出版物或者广告宣传中表明的数量作为确定赔偿数额的依据。
所以广大经营者们,可不要轻易在 络、宣传册、 纸杂志等媒介上做销售数量的宣传,这些行为很容易被你的竞争对手所利用!
作为维权人,则要善于搜集侵权人的这些“吹牛”证据,这些证据会成为你获得赔偿额的关键,极客极科公司就是因为在 络上胡乱“吹牛”而付出了40万的代价。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7条规定:“因不正当竞争行为受到损害的经营者的赔偿数额,按照其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权利人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这条规定说明不正当竞争行为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赔偿的原则是补充性赔偿。
赔偿数额通常有三种计算方法:一是原告因被告的侵权所受到的损失;二是被告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三是酌情确定赔偿数额。
原告因被告的侵权所受到的损失范围一般包括:
1、直接损失。直接损失主要表现为受害人因侵权行为直接遭受的财产损失,即受害人因侵权行为导致的利润的减少。
2、间接损失即可的利益损失。间接损失主要表现为受害人因侵权行为导致不能正常行使权利而得到合理的预期收入。
3、因不正当竞争行为造成的调查费用、补救费用、因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律师费等。
4、商誉损害。对于商誉损害可以根据企业规模大小、传媒扩及面和影响面、损害的程度以及恢复名誉的难易度等综合考虑。
目前国内视频 站主要以“免费视频+广告”为其商业模式,在重视版权问题的当下,该商业模式有其合理性,视频 站也需要营利,在斥巨资购买了版权时,总要通过其他手段赚回本钱,保持其资金流稳定,法院无法干预甚至颠覆这种商业模式,如果通过个案承认屏蔽视频广告合法性,观众们纷纷屏蔽广告,广告从此不在视频 站中投放,大概视频 站也无法维持下去了。如果视频行业长期免费经营,注定缺乏资金购买或创作优质视频,经营者在缺乏合理回 的情况下,经营难以维系,受损的终将是互联 视频文化产业。相应地,如果消费者习惯于享受没有资金支持的免费视频,将会导致视频质量越来越差,或者最终没有优质视频可看,甚至无法获得免费视频观看,最终实际损害的是消费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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