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恶! 课入侵仍在活跃:仅需3元就能“爆破”

在多位学生和家长的讲述中,“温柔”是大家对河南新郑三中历史老师刘韩博的普遍印象。

目前,学校找了新的历史老师为刘韩博生前教课的班级代课。有家长说,“孩子们还是很想念温柔的刘老师,希望这样的事情不会再发生。”

课“入侵者”

10月28日,贺襄(化名)像往常一样把电视声音调到最小,国庆节后,在新郑三中读高一的女儿开始在家中上 课,他不想打扰孩子学习。

“骂人的这群人是突然闯入会议的。”贺襄说,为了让这些人离开 课,组织这堂 课的历史老师刘韩博把会议主持人权限转给了一个更熟悉平台操作的年轻的老师,“闯进来的这些人把这个年轻的老师也给骂了,这节课在嘈杂声中停掉了。”

“再次有妈妈的消息已经是两天后了,我妈妈因心梗去世,独自死在家中。”11月2日,自称是刘韩博女儿的 友在 交平台发声,称其母亲生前用 络直播上课时曾经受严重的 络暴力。“10月28日晚的那场直播,有人不顾我妈妈的再三劝阻和维持纪律,前后通过语音辱骂、共享屏幕干扰课件投屏等多种方式再三刺激我妈妈,最终我妈妈情绪激动落泪退出了直播课堂。”

其发布的视频显示,在其母亲讲课途中,有人入侵 课当堂播放音乐干扰,并通过共享屏幕发布“你瞅啥?我是梦泪。感谢发来的会议 。都给我低调点”等文字内容。之后,课堂上有人建议将入侵者踢出,入侵者又多次写道“你在狗叫什么”。

随后,悲剧发生。

贺襄也表示,孩子口中的刘老师温柔、有耐心。“孩子们都挺喜欢她的,我女儿听说刘老师的事情还哭了,这件事情对孩子们的影响不小。”据其介绍,目前,新郑三中的 课已经恢复正常,学校找了新的历史老师帮刘老师的班级代课。“孩子们还是很想念温柔的刘老师,希望这样的事情不会再发生。”

不只是作恶

“梦泪”们侵入全国多地 课课堂,身份不明,缘由不明。

9月底,大学生夏天(化名)在上 课时发现了“入侵者”:每当有学生发言,对方就会播放嘈杂的色情音频打断学生讲话。这种行为持续了一段时间,直到有学生向老师反馈,“入侵者”才被踢出群聊。

高中生们也不堪其扰。数十人的课堂因为两个人入侵捣乱,无法正常进行。有高中生回忆,一次上课前, 课会议室中突然出现两人播放音乐,大家起初都以为是同学。老师准备上课后,全班同学开启静音,但他们故意开麦继续播放音乐,被老师制止后依然不听劝阻。“说话也特别难听,于是老师就把他们踢了,但是他们还是反复进来做相同的事。”

许多课堂不得已被中断,长年的线下教学,让师生们面对 上的“入侵者”“爆破者”时常常不知所措。

罗翔说,对于扰乱正常的工作秩序、教学秩序,现行法律提供了许多规制之道,无论是教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还是刑法,都有相应的惩治措施。尤其是对公然侮辱他人,现行法律第246条就规定了侮辱罪,以暴力方法或其他手段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最高可以判处3年有期徒刑。

仍在活跃

即便 络上关于“ 课爆破”和 络暴力的讨论声音不止,“ 课爆破”这种行为却仍在继续延续。

在 “ 课爆破”行动中,“梦泪”和“猪猪侠”等似乎已经成为了常用“梗”。不少“ 课爆破手”顶着灰白色的统一头像,带着这样的ID进入聊天室捣乱。事实上,“梦泪”是一名电竞选手的昵称,该选手曾在开学季发文呼吁不要因为玩梗扰乱 会秩序,停止在 课上发生的“恶作剧”。

罗翔曾对未成年人参与“ 课入侵”的行为进行分析指出,《民法典》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换言之,即便未成年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未成年人的监护人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其次,当前有大量的‘ 课爆破’行为背后是有组织的,据说还有人用此牟利。”罗翔表示,如果有刑事责任能力人利用无刑事责任能力人实施了侮辱、诽谤犯罪,这其实可以按照间接正犯来处理,直接追究利用者的刑事责任。

在微博,刘韩博女儿写道:“我们发声的目的是为了为妈妈正名以及惊醒更多人”。同时,“替你们挂念的刘老师谢谢你们”。在她的配图中,苍翠的松树上挂着白花,黑色的“哀念”二字仿佛无声的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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