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拿到《令人心动的offer》,要过哪些“法律关”?

人的一生有两次心动,

一次是遇见心动的ta,

一次是拿到心动的offer。

最近,综艺节目《令人心动的offer》引发热议。作为国内首档律政职场真人秀,节目纪录了8位怀抱着律师梦想的法学院学生,以实习生身份求职于国内高端律所,在一个月内接受行业翘楚的专业培训,完成多个课题考验,最终争夺2个转正名额的故事。

同时,节目还集结了何炅、郭京飞、周震南、蓝盈莹、Papi酱以及行业律师岳屾山,共同组成offer加油团。通过他们的观察推理,如果预测成绩准确的话,还能为实习生们多争取1个珍贵的转正名额。

知名法学院学生、精英律政行业、热点 会事件……这可以说是专门为法律人设计的节目了!看完刚上线的两期节目后,小伙伴们学习到了多少干货?

不要着急,

法 君已为大家整理出

节目中的诸多法律点,

一起学起来吧!

1、缴纳保证金

看过节目的观众,相信大家的感受是一样的:谁说学法是令人头秃的专业?这些高颜值、背景硬核的学霸,简直就是“律政俏娇人”“现实版何以琛”的存在。

只不过,学霸们初出茅庐,在高强压的工作环境下,也会有紧张、不知所措的时候。入门第一关,签实习合同,就栽在面试官设置的“圈套”里。

在律所提供的《实习合同》中,其实存在有很多法律问题。实习生们在看合同时,虽然对里面的一些规定存在疑虑,但在带教律师的催促下,他们选择了“妥协”,全体默默签了名字。事后,带教律师进行复盘,他们才意识到这份合同,其实是一个入门测试,故意设置了多项违法条款。

比如,《实习合同》规定,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人民币600元作为保证金。

在这里,要重点分析一下,如果这些实习生已经是毕业生的话,这段实习期实际上就是试用期的性质,受劳动法保护。

依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4条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金(物)。对违反以上规定的,由公安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立即退还给劳动者本人。

如果这些实习生还是在校学生,依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基于此,在实际运用中,在校实习生与用人单位的关系,一般认为属劳务关系,法律关系受民法调整。因此,学生在签订实习合同时,更应谨慎对待,如果存在乱收费的问题,一定要注意,拒绝签字!

2、上交身份证或护照

再往下看,《实习合同》上的第二处违法条款——乙方将学生证件和身份证(或护照)交甲方保管。

上交身份证或护照,是职场上老生常谈的话题。在这里,提醒各位小伙伴:你有权say no!

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第15条第3款: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但是,公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情形除外。

另外,如果求职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属于劳动关系,依据劳动合同法第9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劳动合同法第84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3、迟到罚款

此外,这份《实习合同》上还有一处显眼的违法条款。《实习合同》规定,乙方在实习期间应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不得迟到早退,如有违反,每次应向甲方支付罚款人民币50元,甲方从实习 酬或保证金中扣除。

迟到罚款,听上去好像没什么毛病,也是职场上常见的一种做法。但这样真的合法吗?

法 君以案说法:

2014年2月,邓先生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工作一年多后,邓先生从用人单位离职,但双方却因薪酬问题发生纠纷诉至法院。原来,用人单位主张根据单位《工作管理制度》的规定,迟到超过半天且没有向部门负责人请假者,算旷工处理;旷工者每天罚款100元,所有罚款金额作为部门日常开支。根据规定,邓先生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37950元罚款。

法院审理后认定,虽然用人单位制定了《工作管理制度》对员工迟到和旷工行为进行罚款,但罚款属于行政处罚种类之一,只能由国家行政管理机关或者法律授权的机构行使,用人单位并不具有行政处罚权。对于员工无故迟到、旷工的行为,如果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行使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但对于员工进行罚款于法无据,最终驳回了用人单位的诉讼请求。

可以看到,法律并不认可“罚款”这种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做法。不过,迟到属于劳动者不当履行劳动合同的行为,也属于违反用人单位考勤纪律的行为,用人单位有权采取适当的管理措施。

据了解,目前许多用人单位出于合规性考虑,采取“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的薪酬制度,并将考勤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评定指标。如果员工出现迟到、早退及旷工,用人单位减少支付相应绩效工资,法院认为这属于用人单位合理行使管理和用工的自主权的行为,并不违反法律规定。这下小伙伴们都清楚了吧?

4、 络暴力问题

这份《实习合同》给实习生们上了生动的职场第一课,也提醒各位法律人必须随时保持审慎,因为每一份琐碎的文书工作,你所写下的每一个文字,都意味着相关的责任、义务和担当。

入门测试结束后,带教律师开始放大招,给8名实习生安排了第一个课题分析,关于 络暴力案件:2019年7月,上海吴女士在溜冰场被小男孩多次揩油,忍无可忍后对男孩实施了拖拽和踢的动作。男孩父母得知后,闹事不休,并隐藏事因、只截取了吴女士踢男孩的视频在 络上传播,引起 上巨大舆论反响,导致吴女士被 友人肉搜索和人身攻击,最终不堪压力自杀。

络暴力,一个沉重的话题,往往只有悲剧发生的时候,舆论才会感叹。那么,从法律上来看, 络暴力者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节目嘉宾岳屾山律师给出了答案: 络暴力属于对他人的人身攻击的侵权行为,侵犯受害者的名誉权;如果暴露他人隐私,则侵犯他人的隐私权;侵权人需要承担相应的侵权后果,被损害的人可以到法院起诉;若侮辱或诽谤情况严重, 络暴力者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总之, 络不是法外之地,所有人都要对自己在 上的一言一行承担相应的责任。

根据民法总则第111条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2条,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等。

根据刑法第246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当面对 络事件时,希望大家能够理智对待,发表言论时,切忌不要随意辱骂、抹黑他人。尤其在真相还未清晰时,更不能自己盖棺定论。因为种种事例已再三警示,口水也是能把人淹死的。试问一下,如果有一天,自己无故“被黑”,成为那个深受 络暴力其害的人,你又将会是什么感受?

5、直播打赏问题

经过了 络暴力这一话题后,在第二期节目中,实习生们又迎来了第二个辩论课题:

直播用户楚先生给“美女声优”主播打赏了很多钱,然而在某次直播过程中,该女主播使用的滤镜软件出现了问题,其真实的容颜被曝光,其实是一名容貌平平的中年女性。楚先生认为自己被骗了,要求返还打赏过的66万元。

那么,楚先生能否要求主播或平台返还财产呢?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贝贝律师认为:

该课题分析的关键点是,可否将该“美女声优”主播利用美颜软件改变容貌,进而获得打赏的行为定性为有欺诈的故意。

根据民法总则第148,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对于欺诈的成立,有如下几个关键的行为结构要点:欺诈方故意告知虚假事实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受骗方因对方的欺骗行为陷入或者维持错误认识——受骗方因为该认识错误作出了不真实的意思表示。

如今,直播已不是新鲜事物,对于主播在直播时打开美颜软件进行自我包装的行为,也已经被大众普遍认可。虽然“利用美颜软件修饰容貌到何种程度”不在任何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范围内。但是,直播平台和直播活动不是法外之地,仍应受到相应的制约和规范。

倘若该“美女声优”主播起初并无欺骗的故意,并且是将“甜美的声音”作为主要的直播卖点,则难以据此判定该主播在初期对打赏人楚先生有欺骗的故意。但是,该主播在其个人 络 交平台上公开发布过其面容娇好、身材优美的照片。无论是该主播直播时,还是其 交平台照片中所塑造的年轻美女形象,倘若与该主播原本的容貌与身材达到“完全不是同一个人”的差异,那么,该种差异程度应当认定为是可以让一般人产生认识错误的程度。

同时,楚先生打赏的66万元属于一笔数额巨大的款项,并非短时间一两日内就可以完成的打赏。如果该女主播明知楚先生已经产生了认识错误,而后又在长时间内利用楚先生的认识错误而骗取楚先生的打赏,那么,该女主播的行为可能被认定为有欺诈的故意。

这让法 君想到一句歌词,“ 络世界真真假假,擦亮眼睛别受伤”。

好啦,今天的普法就到这里。很多人说,这个节目是初入职场群像的缩影,无论是新入职场的“菜鸟”,还是久经战场的“老将”,每个人都能从中看到那年青涩的自己。

节目还在继续更新,实习生也将迎来更多的挑战。在这里,祝愿这些优秀的法学生,能通过一个个“法律关”,最终拿到令自己心动的offer。

最后,法 君分享一段面试官与实习生李浩源的对话:

“你觉得天赋和努力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我觉得天赋是基础,天花板一样的东西。但是你没有努力,一辈子都够不到天顶。”

“那碰巧我完全没有天赋的话,但我很努力,你觉得这是一个比较好的特质吗?”

“这总比躺着好。”

“努力+坚持”

没有什么做不到,

愿在职场中的你,

披荆斩棘,无所畏惧,

小伙伴们加油奋斗吧!

没抢到不要着急,加小融微信(fzrbwx),小融拉您进群!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及图片源自用户投稿,如本站任何资料有侵权请您尽早请联系jinwei@zod.com.cn进行处理,非常感谢!

上一篇 2019年10月3日
下一篇 2019年10月5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