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印发的《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和分发管理暂行规定》要求,从7月1日起,生产企业应在终端产品说明书中提供预置软件列表信息,并在终端产品说明书或外包装中,标示预置软件详细信息的查询方法。移动智能终端生产企业应约束销售渠道,未经用户同意不得擅自在移动智能终端中安装应用软件。生产企业和互联 信息服务提供者应确保除基本功能软件外的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可卸载,已被卸载的预置软件在移动智能终端操作系统升级时不被强行恢复;此外还应保证移动智能终端获得进 许可证前后预置软件的一致性。对此有人提出疑问,工信部的规定是从7月1日起实施,那7月1 前买的手机能卸载预装软件吗?理论上,解决方式非常简单,把旧手机升级到新系统就能卸载了,不过,具体还要看各家手机厂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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