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可获10万奖励

近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相关内容的通知》,我省将对符合条件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给予专项资金支持,每家企业奖励10万元。

据了解,专项资金支持对象为在我省注册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支持条件为:2017年主营业务收入100万元以上;拥有三级以上(含三级)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或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运维标准成熟度符合性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资质于2017年12月31日前获得,并在2018年10月31日前有效。专项支持资金采用奖励方式安排使用,每家企业奖励10万元,一家企业同时拥有两项资质的,只享受一次奖励。

许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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