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经过对申请人是否享有其主张的权利以及是否提供侵权人侵权的初步证据进行审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确定了合理担保金额,并审慎做出诉前禁令,即提起诉讼前法院责令侵权人停止有关行为的措施。在本案中,法院在起诉前裁定被申请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杨祝青说,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权利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的措施。法院准确把握了禁令制度的适用条件和程序,积极合理采取知识产权保全措施,既保护了权利人合法权益,又凸显了司法救济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目前,此案仍在审理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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