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销售木马病毒软件超过一百人次被判三年

(通讯员 蔡新根)男子罗某冠、罗某战、陈某辉、罗某侨非法销售够盗取他人QQ密码的木马病毒软件,触犯刑律。经贵港市港北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犯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分别判处罗某冠、罗某战、陈某辉、罗某侨三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分别罚处5000元至2000元不等罚金。

2015年2月,罗某冠与罗某战密谋制作能盗取他人QQ密码的木马病毒软件用于销售牟利,二人通过互联 认识懂得制作木马病毒的陈某辉后,先后花费8000元向陈某辉购买了制作木马软件的源代码及技术更新服务。2015年3月,罗某战根据陈某辉提供的使用易语言(一种程序编程语言)编写的木马病毒源代码,将QQ盗 木马病毒软件制作出来,并命名为“顺利木马”进行销售。

2015年4月,罗某冠又找来罗某侨加入帮忙在 络上抢注域名,以更新木马程序防止被杀毒软件查杀。从2015年3月至2015年5月,罗某冠、罗某战以每套1000元的价钱将“顺利木马”病毒软件卖给张某、陆某、黄某等人,销售数量超过100人次。其中,在2015年4月至2015年5月间,罗某侨参与“顺利木马”病毒软件贩卖,销售数量超过20人次,不足100人次。

法院审理后认为,罗某冠、罗某战以盈利为目的,销售能够盗取他人QQ密码的木马病毒软件100人次以上,情节特别严重,陈某辉以盈利为目的,制作能够盗取他人QQ密码的木马病毒软件并发销售,获利超过5000元,情节严重,罗某侨以盈利为目的,参与销售能够盗取他人QQ密码的木马病毒软件20人次以上,情节严重,他们的行为均构成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遂根据他们在犯罪中的作用和悔罪表现,作出上述判决。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及图片源自用户投稿,如本站任何资料有侵权请您尽早请联系jinwei@zod.com.cn进行处理,非常感谢!

上一篇 2016年8月7日
下一篇 2016年8月7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