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移动支付遍及各行各业,一女子却在这方面动了歪脑筋,利用商家的疏忽骗取商品。近日,被告人刘某因犯诈骗罪被福建省顺昌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三千元。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刘某在向被害人张某开的 店购买商品时,发现张某未核对实际收到货款就会发货,遂于2018年下半年至2019年3月份期间,多次使用PS工具制作虚假支付成功图片,后通过微信将图片发给张某,被害人就向刘某发货。2019年4月5日,张某查阅支付宝交易流水时发现并未收到刘某货款,遂向刘某索要货款,被告人刘某拒绝并将张某的微信拉黑。经统计,被告人刘某未支付的货款共计人民币15280元。被告人到案后,赔偿被害人损失人民币7000元。案件审理期间,主动退出其余违法所得人民币8280元,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数额较大之财物,其行为构成诈骗罪。综合本案案情,遂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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