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屏蔽广告吗?优酷、腾讯、搜狐视频 站状告“乐 ”视频广告屏蔽软件

 “乐 ”APP作为“广告拦截神器”,一度为视频爱好者带来福音。

今天(8月30日)上午,杭州铁路运输法院开庭审理原告深圳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原告北京搜狐互联 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起诉杭州硕文软件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两案。硕文公司正是“乐 ”开发运营商,其已是第二次在法庭上迎战视频 络“大咖”。

8月28日,该院刚刚开庭审理优酷运营者诉硕文公司不正当竞争案。这是浙江首次审理利用软件过滤视频广告的知识产权案件。

  优酷、腾讯、搜狐视频 站状告“乐 ”

  随着视频 站的蓬勃发展,视频 站的点击率和影响力与日俱增。一些集聚大量人气的热门视频 站成为广告商竞相追逐的对象,在片头捆绑广告也成为常态。

  为改善用户体验,软件提供“屏蔽视频广告”的功能,受 民欢迎,但对依赖广告收入维持经营的视频 站造成生存威胁,由此引发的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是 络侵权审判中的新类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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