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交软件上“找对象”被骗的事时有发生,却还是有人不提高警惕。近日,秀峰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离奇 络诈骗案。被告人本是壮年小伙却冒充妙龄少女找“男朋友”,多次以各种理由从“男朋友”那里骗取人民币共计10万余元,最终,这名“妙龄少女”被判刑。
被告人李某,1992年生,男,是阳朔县某村村民,初中毕业后便无所事事。沉迷于 络的他为了“发财”打起了歪主意——— 利用 络世界的虚幻骗取他人钱财。
2018年3月的一天,李某在“陌陌” 交软件上冒充年轻美女与被害人廖某结识。交谈中,李某谈吐间流露出温柔和善解人意的气质,很快让廖某对其动了心。两人迅速发展成为男女朋友关系。之后,两人每天在 上聊得火热,一段时间后,廖某提出想见面,李某却多次借故推脱,后以要“见面费”为由向廖某索要微信红包,又以母亲生病、自己被警察抓等各种理由骗取廖某的钱财。在李某的软磨硬泡下,廖某将自己的支付宝账 和密码告诉了李某。李某用支付宝转账的方式多次给自己转钱。
据统计,自2018年3月12日至2018年4月14日,李某通过微信红包和转账骗取廖某共计4万多元,通过银行转账骗取廖某4600元,通过私自使用廖某支付宝转账及消费骗取其6万多元。
李某的行为终于让廖某起了疑心,在多次要求见面未果后,廖某意识到自己被骗了,于是立即 了警。2018年4月14日中午,李某私自使用廖某的支付宝在一家酒店开房消费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法院审理该案认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公民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构成诈骗罪。鉴于李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有坦白情节,当庭表示认罪,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最终,李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同时责令李某退赔被害人廖某全部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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