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创新层信披新规出台软件和信息技术公司须披露七大风险

新三板市场差异化信息披露要求正在升级,近日,全国股转系统发布实施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指引——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公司》,就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类公司定期 告、临时 告等作出具体安排。该指引对创新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类挂牌公司具有强制性,但鼓励基础层挂牌公司执行指引。

上述指引明确,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类公司须针对行业和自身特点披露 告期内影响其业务经营活动的行业重大风险因素及变动情况,如研发风险、市场风险、行业政策风险、人才流失风险、知识产权相关风险、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丧失风险、信息安全与隐私保护风险等七大风险因素。

在此之前,全国股转系统发布了七个行业公司挂牌公开转让说明书信息披露指引,其中也包括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类公司。而此次发布的指引将提高行业信息披露针对性和有效性,满足投资者的信息需求。

具体而言,对创新层公司的信息披露有若干不同要求,如提高创新层公司的信息披露频次,在原规则要求披露年度 告、半年度 告的基础上,增加披露季度 告的要求,而基础层公司保持不变;创新层公司新增“业绩快 ”与“业绩预告”制度,如果创新层公司年度 告披露时间较晚,或者存在年度净利润变动较大的情况,将要求其披露相应的“业绩快 ”与“业绩预告”,保证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另外,还要求创新层公司必须设立董事会秘书,建立董事会秘书的准入考核机制,提高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人员素质,减少无知犯错的情况。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及图片源自用户投稿,如本站任何资料有侵权请您尽早请联系jinwei@zod.com.cn进行处理,非常感谢!

上一篇 2018年1月6日
下一篇 2018年1月6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