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开设赌场招揽数千名赌徒 47人被海宁法院判刑

不到一年时间,不法分子通过利用互联 、手机等通讯设备开设赌场,竟然吸收了赌资上千万元!

12月5日上午,海宁市人民法院集中公开开庭宣判了被告人周某华等47人“黄金屋”系列开设赌场案。一审判决周某华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至四年二个月不等。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6年3月至2017年2月间,被告人周某华经预谋后从被告人孙某经营的公司处购得具有赌博功能的游戏平台软件,并将其命名为“黄金屋”。后周某华伙结其儿子周某,并先后雇佣他人共同从事“黄金屋”赌博游戏平台后台管理、赌资收取及客服等工作,通过出售较高比例用于赌博的游戏分数,调整部分游戏难度控制输赢等手段吸引、发展代理并授予代理出售、回收游戏分数的权限,再由代理逐级发展下级代理或直接招揽参赌人员。

期间,被告人周某华以前述方式发展了多层级的代理至少数十名,吸引、招揽、组织参赌人员累计数千人,参赌人员通过手机等下载、注册、登陆“黄金屋”赌博游戏平台后以玩赌博类游戏的方式进行赌博并从中获利,上级代理以赚取与下级代理或玩家之间的购分比例差等方式从中获利。该案中,被告人周某华、周某涉及赌资数额累计7710万余元,另有十六名被告人涉及赌资累计均超过100万余元。

海宁法院认为,被告人周某华等47人以营利为目的,分别结伙利用互联 、移动通讯终端及相关软件的功能以搭建、运营 络赌博游戏平台并接受投注等方式组织赌博活动或担任赌博游戏平台代理并招募下级代理或接受投注,其行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依法应予惩处。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对 会的危害程度及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地位等,依法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及图片源自用户投稿,如本站任何资料有侵权请您尽早请联系jinwei@zod.com.cn进行处理,非常感谢!

上一篇 2018年11月3日
下一篇 2018年11月3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