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新型犯罪!没取过钱也没绑过支付软件 银行卡被盗刷5万元

警方辗转多地抓获3名犯罪嫌疑人。

2017年10月12日23时30分许,哈尔滨市南岗公安分局新春派出所接到一名男子赵某 案称,自己银行卡被盗刷了49990.7元。赵某说:“临睡前,手机收到一条银行短信提醒,显示银行卡内被取走了近5万元。这张银行卡是我给留学的孩子用的,只往里存钱,从没取过钱,更没向任何人泄露过密码,也没绑定任何支付软件。”赵某赶紧拨打了110 警。

据新春派出所民警李瑞介绍,接警后,新春派出所同哈尔滨南岗公安分局反电诈中心民警立即展开调查,经过3天的工作,将赵某的5万元追回。随着警方深入调查发现,赵某的钱是通过湖南省一家银行转到上海的一家科技公司,由一家名叫厦门海维投资有限公司发起的扣款,而这家公司是虚假注册,其所有的款项都转到了郭某的银行卡中,随后在昆明提现。

警方通过调取监控锁定了一名犯罪嫌疑人陈某,并发现他的同伙中有一人就是他的女友肖某。随后警方通过多方侦查锁定了犯罪嫌疑人位于昆明某小区内的住所,并于2018年1月14日在其住所内将陈某、肖某和另一同伙苏某抓获,当场缴获109张手机卡和50余张银行卡。

经审讯,苏某供述了他利用他人的身份证虚假注册了一家公司,以汽车贷款为由与一家公司签订了扣款协议,通过非法获取公民信息进行非法扣款来盗刷市民银行卡中的钱财。据了解,苏某和陈某是福建老乡,36岁,而肖某28岁,云南人。苏某负责联络,陈某、肖某负责从ATM取现,3人作案百余起,涉案金额达300余万元。

警方表示,这是一种新型侵财银行卡用户的犯罪,犯罪嫌疑人通过非法渠道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后,通过第三方平台实现肆意盗刷银行卡。获知被害人姓名,电话,银行卡 ,身份证等信息,可复制卡面信息,在虚拟交易中,盗用被害人银行卡发生交易。对此,警方提醒市民,注意保护个人隐私,不外泄个人身份证 码、姓名、电话、银行卡 等重要信息。使用银行卡过程中,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应第一时间进行核查,及时 警,并注意保留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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