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对偷电心存侥幸,认为万一被发现也就交点罚款了事,却没有意识到这种贪小便宜的行为会被追究刑责。近期,两名 约车司机就利用国家电 充电软件的设置漏洞,使用“捏枪法”“卡秒法”方法实现对新能源车免费或低价充电,被法院以犯盗窃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有期徒刑6个月,并分处罚金1000元。
1992年出生的董某是一名 约车司机,每次为其新能源汽车充电的花费在30块钱左右。2017年6月,董某从一陌生男子处得知一省钱的“方法”。陌生男子告诉董某,新能源车充电软件有一个漏洞,可以实现不花钱充电,名为“捏枪法”。
花了500元“拜师学艺”后,董某得到了偷电的具体方法。董某一直使用“捏枪法”窃电至2017年9月份。后由于充电桩系统升级修复,该窃电方法无法使用。
2017年9月,董某学会了更“先进”的“卡秒法”偷电。学会该“技术”后,董某还向同样跑 约车的表弟谷某传授了偷电方法。
2017年12月,董某、谷某相继被公安机关抓获。经查,董某利用“捏枪法”“卡秒法”作案手法共在充电桩盗充电382次,窃电金额8406元;谷某以相同作案手法在公共充电桩盗充电392次,窃电金额8626元。
案发后,有关部门已将有关软件漏洞修复,“卡秒法”盗充电的方法已不能再使用。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董某、谷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国家电能,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同时,鉴于董某、谷某在犯罪中的作用,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说法
电能是一种特殊商品,属于法律意义上的财产,受国家法律保护。《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同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本案中,被告人董某、谷某盗窃电力无形财产,金额分别达到8406元、8626元,均达到了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数额较大”标准,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鉴于董某向谷某传授偷电方法,董某应从重处罚。故此,法院对董某、谷某分别作出了判处有期徒刑1年、有期徒刑6个月,并分处罚金1000元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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