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我省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服务水平,打破资格认证参保地限制,实现资格认证服务省内通办,8月11日,省人 厅发布通告,就资格认证“怎么办、去哪儿办、找谁办”等问题进行再次明确。
资格认证对象为领取我省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含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人员)。两次资格认证时间间隔(以月为单位计算)最长不超过12个月。当年新增领取待遇人员,需在待遇核定前完成首次资格认证。
认证方式包括刷脸认证、人工认证和上门服务。
刷脸认证:在国内居住的领取待遇人员可使用手机“民生山西”APP、“老来”APP或“掌上12333”APP等软件自助“刷脸”认证;持有外省 保卡领取山西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可使用人 部“掌上12333”APP进行自助“刷脸”认证;在境外居住的领取待遇人员可使用手机“老来”APP或者“中国领事”APP自助“刷脸”认证;人 部下发的领取待遇人员在国内乘坐火车、飞机的出行信息,也作为资格认证数据使用。
高龄或病残等行动不便的特殊人员无法通过APP进行资格认证的,领取待遇人员本人或家属可主动向居住地 保经办机构提出上门认证服务申请, 保经办机构及时安排 区(村) 格员、原参保单位工作人员或 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提供上门认证服务。
省人 厅提醒,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结果是按时足额发放养老待遇的重要依据,广大待遇领取人员要在规定的周期内完成认证。未在认证周期内完成认证的,认证周期结束的次月暂停发放养老保险待遇,待再次认证后的次月方可恢复和补发;领取待遇人员死亡、失踪或被判刑等丧失待遇领取资格的,其亲属应及时主动向原参保单位或居住 区(村) 告,也可直接向待遇发放 保经办机构 告。故意隐瞒不 ,冒领养老金的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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