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企首营资料,出问题了

最近,首营哥查阅GSP飞检案例时,看到这么一个例子。

某省局对某药企进行飞检时,发现该药企存在多个缺陷。其中一个缺陷是质量管理部门制订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未能得到有效执行。

药监局在飞检 告中是这样描述的:

9.21购进的盐酸丙美卡因滴眼液(批 18C25AA,数量10支)从随货同行单上可见对方发货时间为9.20,铅笔备注“首营未作”。

查纸质首营品种资料建档日期为9.20,经营软件数据中该首营品种建档日期为9.21,显示该品种为先采购后做首营品种审批。

说白了,就是药企在药品经营过程中,存在先采购后做首营审批的情况。

浙江XX医药有限公司的法人授权书已过期,未收集浙江XX医药有限公司2019年企业年度 告公示情况;沧州XX医药有限公司药品经营分公司业务员么X的授权委托书未及时更新。

药企B.部分首营企业资料不齐全,如首营企业台州XX医药有限公司的发票章及合同章未更新。部分首营品种资料不全。

类似上述事件的例子还有很多很多。可以说,药企都怕首营交换太慢、更新不及时。

如何解决首营交换慢、忘记更新等问题,让企业快速开展业务呢?业内人士认为,解决方法就是要走线上协作模式。

例如全国很多药企都在使用的001医药电子资料管理平台,相关人员直接在线上为首营、检验 告等资料盖章、交换,有效降低了企业运营成本,提高了流通效率。而且平台有资料到期提醒功能,用户收到提醒后可更新资料。

不仅如此,在当前疫情起伏不定,部分地区快递业务有影响的情况下,使用001平台能最大程度降低由于人员之间的复印、盖章、快递带来的交叉感染风险,并确保企业正常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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