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

为确保完成2020年底基本完成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自然资源部近日印发《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

坚持不变不换,地上房屋可登记

《通知》要求,各地要以未确权登记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为工作重点,按照不动产统一登记要求,加快地籍调查,对符合登记条件的办理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通知》明确,要坚持不变不换原则,对于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施前,各历史阶段颁发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继续有效,对有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需求的,完成地上房屋补充调查后办理登记。

全面查清底数,人在外地可委托代办或视频确认

《通知》明确,各地要清晰掌握已调查登记、已调查未登记、应登记未登记、不能登记等情况,全面查清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底数。正在开展地籍调查的,要加快推进调查和确权登记工作。尚未开展地籍调查的,要按照《地籍调查规程》《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指南》等,因地制宜抓紧开展,形成满足确权登记需要的房地一体地籍调查成果。

《通知》允许各地采取积极灵活的方式,完成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权属调查。对权利人因外出等原因无法实地指界的,可采取委托代理人代办、“先承诺、后补签”或 络视频确认等方式进行。结合本地实际,选取解析法、图解法或利用“国土调查云”软件结合勘丈法进行地籍测绘。

不得通过登记将违法用地合法化

登记结果及时上传,逐级汇交至国家级平台

《通知》强调,各地要通过不动产登记系统,办理房地一体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在完成登簿的同时,将登记结果信息实时上传省级和国家级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同时,加快已有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及房屋登记资料清理整合和汇交入库。通过扫描、拍照等方式将纸质登记资料数字化,开展不动产单元代码补编等数据规范完善工作。对缺少空间坐标信息的,可利用正射影像图完成图形矢量化,也可用“国土调查云”勾绘宗地位置或标注“院落中心点”作为宗地位置。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将完成数据整合的农村地籍调查和不动产登记成果,以县(市、区)为单位,完成一个汇交一个,逐级汇交至国家级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2021年底前,全国所有县(市、区)要完成汇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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