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治理工作启动,针对面部特征等生物特征信息收集使用不规范,App后台自启动、关联启动、私自调用权限上传个人信息,录音、拍照等敏感权限滥用等 会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四部门将开展专题研究和深度检测。(《北京青年 》)
有关部门今年继续治理显然很有必要,治理工作的七大重点也符合期待。比如针对App私传个人信息等问题,开展专题研究和深度检测,就很有针对性。再比如,对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加大发现力度、曝光力度、处罚力度,也是应有之义,因为只有加大力度才有威慑力。
目前,治理App非法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有充足的法律武器,如《 络安全法》《电信条例》《电信和互联 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等。要想让法律武器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在笔者看来,一方面要从检测监督App方面做足文章,另一方面是依据现有法律规定对违规App从严从重惩罚。
今年治理采取“深度检测”针对性很强,因为APP私传个人信息等问题,违规行为更隐蔽,且有升级趋势,只有开展深度检测,才能深入挖掘问题,继而“对症下药”。但只是深度检测还不够,还应该加大检测的广度,即尽量对更多APP开展检测,以扩大治理范围,减少“漏 之鱼”。
自去年11月启动APP侵害用户权益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共检测超过8万余款APP,有关部门付出了巨大努力。但相比总量500万款App,检测8万余款只占六十分之一左右,还是偏少,那么某些APP运营商就有侥幸心理,认为抽检不到自己。所以有必要增加检测力量扩大检测面。
如果以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组织更多第三方检测机构加入深度检测队伍,不仅震慑力增加了,也为后续治理打下良好基础,自然而然更有利于保护手机用户权益。同时,还应该鼓励手机用户增加APP隐私记录功能,并有奖鼓励用户举 侵犯个人隐私的App,就能弥补官方治理力量。
同时,对于检测发现的问题App,处置不能太温柔。从之前情况看,先对问题App进行曝光、约谈,并责令限期完成整改,只有逾期不整改的,才有下架等处理措施。这种治理方式给了App运营商改错机会,但没有用足法律武器,某些App运营商就会产生“慈父式”监管的错觉。
根据《 络安全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 站、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想想看,如果严格按照上述法律规定对违规App直接开罚单,显然治理效果大不一样。我们要意识到,如果对App深度检测后仍然是督促整改,治理有高高举起轻轻放下之嫌。只有深度检测匹配严厉惩罚,深度检测才更有意义。今年提出加大处罚力度,期待从纸面上落到行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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