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锦诗
1998年,樊锦诗出任敦煌研究院的院长。正值西部大开发、旅游大发展的时期,莫高窟的游客数量呈现急剧增长态势。1979年只有1万人,1984年突破10万人,到1998年达到20万人。
当时,有人提出“大景区开发模式是大势所趋”,要将敦煌纳入“敦煌莫高窟—月牙泉大景区建设规划”,甚至认为莫高窟不应由敦煌研究院管理,而应交给敦煌市,并专由企业管理。
敦煌莫高窟
“毫不夸张地讲,那些日子里,我只要一想到让旅游公司经营管理莫高窟这样具有特殊价值的人类文化遗产,就会惊出一身冷汗。”为了保护莫高窟,她把《文物法》和《旅游法》全部研究了一遍,为了不牵连敦煌研究院,樊锦诗以个人名义千方百计向上级、向外界反映情况。
那段时间,樊锦诗吃不好、睡不好,身体健康也出了问题。从下决心扭转局面、保住莫高窟保管的现行体制的第一天,到事情最后得到圆满解决的那段日子里,她瘦了整整十斤。
在这个过程中,有人被她的坚持所激怒,有人不断向上级告她的状,有人说她没有修养,有人说她不识大体,也有人劝她识时务,还有人说数煌研究院只考虑保护,不考虑地方的发展……
可樊锦诗亲眼看到,当时很多历史名城和文化遗址就在“大景区”的情势下,在某些官员希望确立“政绩”的诉求中消亡了。
她明白,自然因素对文物的影响是缓慢的,一旦以发展旅游为目的进行开发,遗址的历史文化基本生态往往会在一夜之间被“开发”殆尽。“包括莫高窟在内,将来就会丧失基本的生态而沦为‘盆景’。水和土都坏了,种出来的庄稼还能吃吗?”
樊锦诗说,我们都是历史的过客。我们这些人走了,莫高窟还会在。人的一生能做的事情本来就很有限,怎么能光盯着钱,光盯着自己的官位?怎么能干上对不起祖宗,下对不起子孙的事情?
保护和开发是有矛盾的,文物却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经不起折腾。“完整、真实地保护敦煌的历史信息,把它的价值传给子孙后代。如果没有好好挖掘文物的价值就让企业来开发旅游,那我就是罪人。”樊锦诗说。
而这样理智冷静的声音,在当时被一些断章取义的媒体曲解了。“后来一些媒体总是说我反对旅游。我从来没反对过旅游,大家关注莫高窟是多好的事。敦煌研究院为了让游客游览好,不知做了多少工作。”
1998年5月敦煌研究院樊锦诗院长(左四)与美国盖蒂基金会、澳大利亚世界遗产保护委员会工作人员考察莫高窟、探讨壁画修复方案
在新世纪之初,她具有前瞻性地将敦煌的保护工作放在“敦煌石窟文物数字化”工程上——这个工程采用数字采集、数字处理、数字存储、数字展示、数字传播等数字化手段。
2005年,莫高窟在中国首创“旅游预约制”,入洞人数得到了有效控制。她利用全国政协委员的身份积极呼吁和推动相关保护法规的出台,在她的倡议和推动下,《敦煌莫高窟保护条例》和《敦煌莫高窟保护总体规划》先后公布实施。
一个老太太,为什么敢于坚持这样的事情?“因为我没有私心杂念,我热爱莫高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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