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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经信委
摘编
关于开展2019年本市首版次软件产品专项申 的通知
申
要 求
01
申 单位须为在本市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符合产业发展导向。
02
申 单位必须拥有申 首版次软件产品的软件著作权和相关发明专利。
03
申 的首版次软件产品销售金额累计不低于50万元,最多可支持前3个销售合同。
04
销售发票开票时间须为 2016.6.1-2019.5.24 ,且时间跨度不能超过半年(第一个合同对应的发票和第三个合同对应的发票须在一年内)。
支 持
领 域
本市重点支持应用于工业相关企业的工业软件或工业APP:
? 嵌入式操作系统、实时数据库、中间件等基础软件
? 研发设计、生产控制、工控安全等工业软件
? 工业大数据、工业云计算、安全测试、安全监控等平台软件
申
方 式
项目申 采取 上申 与线下受理同时进行的方式。 上申 材料内容与线下受理材料内容必须一致。
1
上申
申 单位需登录“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进行注册,注册后在线填写《上海市首版次软件产品专项支持申 表》,并上传其他申 材料。
址 http://czkj.shic.gov.cn
上受理截至时间为2019年5月24日
2
线下受理
项目的申 单位需将书面申 材料 送至:
雪野路1000 10、11 窗口
线下受理截至时间为2019年5月27日
申
材 料
?《上海市首版次软件产品专项支持申 表》
? 申 单位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
? 首版次软件产品的著作权及相关发明专利证书
? 首版次软件产品第三方测试 告
? 首版次软件产品的销售合同及发票、货款到账凭证
? 用户应用 告(须用户单位盖章)
? 公司近2年主要产品销售合同及发票
? 公司近5年获得的软件著作权、发明专利等知识产权列表
? 关于申 材料真实性的承诺函
? 申 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方面材料
所有书面申 材料请采用A4纸双面打印,按上述顺序排列,并于左侧装订成册(采用普通胶粘装订方式),加盖单位公章。
专 项
评 审
本专项支持资金采用后补贴方式安排使用,资金支持比例不超过前3个首版次软件产品销售合同累积金额的20%。
联系方式
夏益飞 23119348
技术支持
市信息中心 62129099-2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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