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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图片版权行业乱象较为严重,图片 站或代理公司“天价索赔”甚至“敲诈勒索”式的套路维权营销模式频频出现,有些公司专门以起诉或赔偿来牟利。专家认为,这类公司依赖“碰瓷”大赚诉讼费的商业模式必定走不远,究其本质,这种披着“版权保护”的外衣大肆吸金的行为已极大危害图片版权交易环境,亟待相关部门加以重拳整治。
“天价索赔”套路“维权”
“这就是讹诈,我们明明有版权,他还告我们。”王先生所在的媒体发布一张幼儿园儿童上课的照片后,也收到同一家公司的控诉,要求一张照片赔偿7000元。王先生查询图片的版权归属问题后,发现自己并不存在侵权的状况,“我们发现这张图片的版权同时也归于另一家图片 站,而我们几年前就和那家图片 站签了合同,拥有正当的版权。”
以上例子并不鲜见,不少媒体及自媒体人因图片诉讼案而进行高额赔偿。在多个 站的论坛、留言处,有人直指类似公司专门通过诱导他人下载图片,然后通过恶意起诉对方来牟利。
恶劣手段破坏版权生态健康
在西安从事旅游行业的冯先生被某图片公司起诉后,他发觉对方并不像是真正地维权,而是由委托的律师劝说冯先生私下和解,试图得到高额索赔或签订包年合同。
此类现象甚至已经形成版权交易市场中的灰色产业链。“表面上是图片版权维权的行为,但实际上是敲诈勒索的行为。”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接受采访时介绍说,“敲诈勒索”具体有很多表现形式,有一些方式更加奇葩,把整个版权市场搞得乌烟瘴气。比如图片公司会引诱侵权,先攒一些APP上的侵权图片,然后发律师函,直接找苹果、安卓这样的应用商店去投诉,APP就可能会被下架。APP侵权下架后要重新上架需要权利人的原谅。
“那怎么去原谅呢?图片公司如果找到一张侵权图片,动辄索要上万元钱,如果手握数十张、上百张图片,甚至要求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和解款,或者干脆要求软件方跟他签约,每年付费才可以。这种情况在 络实践中已经出现了好几年,而且很多。按照法律规定维护权利无可厚非,但是不能变成敲诈勒索。”朱巍说。
大量占据国家法律资源
“图片公司不能借侵权打假之名,行不正当敛财之实,司法机关应该在这个问题上进行甄别。”方涛认为,如果图片版权不属于图片 站,但图片 站以此获益,无论是购买方还是版权真正的所属方都可以控诉图片 站不正当得利。朱巍也提醒,一定要认清性质,到底是维权还是勒索要分清楚。
避免版权保护陷入“无底洞”,与提倡版权付费一样重要。陕西维恩律师事务所律师关益表示,目前我国对立案采取的是立案登记制度,对于原告提供证据审查并不是特别严格,这样就让某些图片 站有机可乘,在不享有版权的情况下,依旧去立案。有观点认为,这种恶性商业模式循环下去将图片资源变一己之私,久而久之会形成“变相垄断”,还大量占据国家法律资源。
对此,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林广海曾表示,对不享有版权的照片虚构版权进行牟利的违法行为,坚决不予保护,情节严重的依法应当予以惩罚;关于照片作品侵权判赔金额,应当以涉案作品的市场正常许可费用等作为参照。
“‘索赔维权’商业模式应该终结。”业内人士指出,要严厉查处图片公司通过假冒授权、虚假授权等方式非法传播他人作品的侵权行为,着力整治图片公司在版权经营活动中存在的权属不清、滥用权利、不正当维权等违法违规行为,推动相关企业合理合法维权。“期待监管部门和相关平台肃清版权行业乱象,建立系统规范的图片版权保护机制,构建健康有序的图片版权市场。” (青 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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