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以“顺风车车主和乘客,是平等互助的合乘关系,还是客运范畴的服务与被服务关系?”为主题的第一期议题已落下帷幕。在超30万名用户参与的投票中,86%的用户认为顺风车是平等互助的合乘关系,14%的用户则认为是服务与被服务关系。
在第二期讨论中,围绕合理的顺风车定价,议题共列出四个观点集思评议(如下图),结果显示,超过93%的 友认为“顺风车会额外耗费车主时间和精力,应让广大车主有更多动力参与互助出行”,超8成 友觉得不应把顺风车视为赚钱营利的工具,而支持定价“可向快车专车靠拢”以及“可向公交地铁靠拢”的 友,仅分别占到17%和6%。
一位注册嘀嗒出行顺风车2年的车主坦言:“虽然每次接单就是想分摊点路费成本,但毕竟没有百分百的顺路,接单的同时我的其他成本也是在提升的。”有用户表示:“如果车主接单了成本反而增加,最后不仅没怎么分摊成本,反而付出了更多精力和时间”,“定价还是要能够激励更多的车主有意愿接单。因此顺风车价格向快车专车靠拢肯定是不合适。”
从 友的评论中可以发现,车主顺路接送乘客,常常是在其上下班或办事的路途中,车主看重是否顺路,省事和方便,尽量减少对自己出行计划的影响。但在实际生活中,车主与乘客多数情况下都并非完全顺路,且具体路况千变万化,因此顺路接送乘客会额外耗费时间和精力,成为隐性成本。
依据探讨的观点,顺路接送乘客额外付出的成本主要包括:时间成本,如提前了解路线,提前出发,寻找合适停车地点,电话沟通,等候乘客等;因接送而产生的部分绕路油耗成本,车辆额外损耗及车内清洁成本;其他风险成本,如乘客取消订单,违章停车罚款等,这些隐性成本常常会影响车主参与顺风出行的积极性。
在法律依据方面,2016 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 )中,对顺风车予以了明确定义,即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是由合乘服务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合乘服务提供者的小客车、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但从整个行业看,各家顺风车平台的定价尚无统一标准。
“让顺风车回归顺风出行的本质”,滴滴出行CEO程维在7月的一次媒体开放日上谈到,“我们不会把追求盈利当成目标。顺风车如果上线,也不会以盈利和规模为指标,安全是唯一的KPI。”
北京市律师协会行政法委员会委员刘汝忠指出,顺风车的本质特征有两个要点:一是非营利,非营运;第二就是成本分摊,但至于如何分摊确实没有标准,以至于在司法实践中出现了种种问题。
在参与投票的用户看来,基于上述这些顺风车定价应考虑的因素,定价需要充分提升车主的积极性。这不仅是车主的诉求,同样也是乘客的诉求。“顺风车本身不是慈善”,对于顺风车该如何定价,有业内人士建议,要考虑政府能否通过、市民能否接受、司机是否愿意顺路捎客这三大原则,绝不能仅从某一方面考虑,只维护一方的利益,否则最终将导致定价不合理,影响顺风车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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