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04月15日
在《电子书 告》一文中,答应各位用完 KINDLE DX,写下观点:
首先,拿在手上,还是觉得相当的重,虽很薄,但感脆弱,有容易破碎或折断的错觉。二十六公分乘十八公分,放进和尚袋中携带,并不方便。本来我是用来在车上听书的,结果还是用回 iPod,只把 KINDLE放在床头,睡觉之前才用。
命令不能以手触,目录处有个四方形小扣,上下左右指挥。按了一个 AA的键,选了「文字到朗读 TEXT-TO-SPEECH」处,再按开关键,等数秒钟,就听到一把声音唸了出来。
想听得清楚一点,可在「速度 SPEECH RATE」键调整快慢,再按 AA,便能选择男声或女声,这是 KINDLE DX最神奇之处,其他电子书罕见。
是不是像《二○○一太空漫游》之中的 HAL电脑那麽完美呢?不不,但也相当接近人讲的,虽然没有录音书 AUDIO BOOKS中讲者之生动,但也可以说得上是悦耳。
总括而言,它还是一部值得买的大人玩具,就算苹果出了 iPad,也没有朗读的功能,不能代替。
电子书的荧光幕,已经儘量模仿真书,用了 eink新科技,阅读后不令眼睛太累,但製造商忽略了我们读书人的手感,它们像一块板,多过像一本书。拿着一块薄板,感觉上重量增加了,如果能做成样子像一本袋装书,双荧幕阅读,重量也相若的话,应该更容易被接受。
好了,再谈谈 iPhone吧。当今论之,似乎过时,但我用这部东西的日子尚浅,可当新玩意聊聊。
一直以来,我相当抗拒 iPhone,玩过所有其他公司的产品,像 SE、 NOKIA、 BLACKBERRY、 HTC、 SAMSUNG等等,都不愿意买 iPhone,原因出在嫌它太大,像一块滑溜溜的板,也有如一隻大木屐,贴在脸上的感觉有点滑稽。
用开的其他产品皆为瘦小,除了 BLACKBERRY。我的衬衫腋下处有一口袋,装进去刚好,在机上又可穿绳,绑着一粒木刻的花生,实用好玩又美观,而 iPhone是不设洞让你穿电话绳的。
但是所有手提都有缺点,也不一一去谈。直到一天,走到我常光顾的手机店去,相识的老板说要关门大吉,问为什麽,答案竟然是别的产品已少人买,顾客一用上 iPhone,就上了瘾。卖 iPhone利润不高,生意维持不下去了。
看他苦口苦脸,一半为了协助,就向他买了 iPhone来试试,果然,我和其他人一样,也中了苹果的毒,连衬衫的袋也要改阔来迁就它。
iPhone的功能数之不尽,连外国出名的漫画家,也画了一幅乔斯手上拿着产品,向大家说:「这部机可以简化你从没有用过的功能!」来讽刺。
自从出了这部手机,其他生产商纷纷抄袭,出现了无数所谓的 iPhone杀手,但没有一部可以把它打倒,用家都得投降,买 iPhone去了。
死硬派的除了我,还有几个月就换一个新的查太太和她的银行界高层友人。大家买了又买,最后选定台湾出的 HTC,说可以和公司裡用的 WINDOWS软件连接,那是苹果产品做不到的。
最近一次聚会,看她们也都改用 iPhone了。
用电子玩意,我从不看说明书,一路靠摸索,我买了那麽多新电子玩意,各有一本那麽厚的说明书,若都花上几小时去研究,那我的生命会浪费好几年。
玩 iPhone的乐趣在于不懂的时候,可以向那些老手请教,他们会一一指导,并介绍有何新的玩法。等你也成为专家,就可以教别人去。
拥有 iPhone竟成了一个大家庭。你也买了,就是家庭成员,可以称兄道弟,一齐去超市购物。 iPhone的商店叫 APPLE STORE,电子商品十四万件,互相推荐买些什麽最有用,这些项目 APPLICATIONS只要开一个户口,几秒钟便能下载,是另一类令购物狂发癫的毒品,吸了不能自拔,一件又一件不停地买。
我已拼命忍手,但也购入了很有用的各种字典、农曆阳曆换算的万年曆等等。没有用,只是好玩的有啤酒影像,倒了啤酒的画面,像一口口喝光,再有一个是打火机,各式的,一按就着火,当然只是虚拟的。
每款一块至三块美金,加起来也是一个数目,就要动脑筋赚回一点,把我写过的书加入商店中,任由世界各地的苹果迷购买。 APPLICATIONS是一条大财路,从前的软件都是免费,当今瘦田一耕大把公司跟,但只能步苹果的后尘。
有了 iPhone之后,电脑也得改用苹果的,买了一部二十七吋的放在书桌上,回覆新浪微博粉丝的问题,一乐也。把那个最新型的 VAIO搬走,和苹果的一比,它简直步伐如蜗牛。苹果电脑一接即上,现在才明白用其他电脑打上的 www,原来是等!等!等! WAIT! WAIT! WA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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