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南裕固族自治县融媒体中心出品
为进一步激发消费市场活力,更好发挥消费对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牵引带动作用,根据县政府办《关于印发肃南县2022年“乐游肃南?助商惠民”促消费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肃政办发〔2022〕104 )要求,现将“乐游肃南?助商惠民”促消费活动中秋、国庆发放消费券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活动内容
本轮促消费活动共组织实施面向特定人群促消费活动、促进餐饮住宿零售业促消费活动、商贸企业促消费活动、旅游景区门票促消费活动等4项活动。
二、消费券发放种类
本轮促消费活动发放纸质消费券和电子消费券两种。
2.电子消费券。在全县范围内发放日用品、餐饮、住宿(含星级民宿)电子消费券40万元。其中促进餐饮住宿零售业促消费活动20万元,发放面额20元的消费券10000张;商贸企业促消费活动15万元,发放面额为20元的电子消费券1000张、面额为50元的电子消费券1000张,面额为100元的电子消费券800张;旅游景区门票促消费活动5万元,发放面额为20元的电子消费券2500张。
三、活动时间
2022年9月9日-2022年12月20日
纸质消费券活动时间:2022年9月9日-12月20日
电子消费券活动时间:2022年9月9日-10月9日
四、商家 名程序
(一) 名时间
2022年9月3日-9月5日
(二) 名程序
五、消费券发放时间及方式
1.纸质消费券发放时间及方式
发放时间:2022年9月7日-9月10日
发放方式: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或村(居)民委员会领取。领取消费券后,在规定时间内到参与活动的商家消费,过期自动失效。
2.电子消费券发放时间
发放时间:9月9日上午9时
发放方式:借助“农行肃南县支行、县农村信用联 、邮储银行肃南县支行”手机APP平台统一发放。肃南县居民及在肃外地人员均可申领消费券,当日发放,抢完为止。领取消费券后,在规定时间内到参与活动的商家消费,过期自动失效。
六、消费券使用方式
纸质消费券:特定人群领取纸质消费券后,持消费券和本人身份证到活动商家消费,消费满50元,可使用1张10元纸质消费券;消费满100元,可使用1张25元纸质消费券。
电子消费券:消费者领取电子消费券后,通过使用农行、信用联 、邮储银行APP在活动商家“扫一扫”支付,即可自动抵扣消费券,消费满100元,可抵扣1张20元电子消费券;消费满300元,可抵扣1张50元电子消费券;消费满500元,可抵扣1张100元电子消费券;旅游景区促销活动电子消费券面值为20元,单人单次只能使用1张电子消费券。
七、核算规则
八、其他。未尽事宜由县工信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肃南县工信局 0936-6121431
联 系 人:周海霞 13993608884
康春燕 13399363789
附件:银行机构各 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肃南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2022年9月3日
本期初审:刘晓丽
本期复审:吴生文
本期终审:武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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