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学生地铁遭偷拍并被配猥琐点评,律师称已涉嫌侵权

爆料微博此后受到众多 友的关注

12月9日,大四女生任可可(化名)经朋友提醒发现,自己乘坐地铁时的场景被人偷拍并上传至 络。令任可可感到气愤的是,对方拍摄的焦点始终集中于自己的胸部,而且还在发布视频的同时配以侮辱性点评。此后,任可可私信联系了视频发布者,要求对方删除视频,不料反而招来辱骂。无奈之下,任可可求助于其他 友,并在众人的帮助下,成功利用平台投诉机制使对方暂时性封 一个月。

擅自发布偷拍视频,营销 引万人举

12月9日,微博大V“天秀bot”发帖爆料称,新浪微博某营销 擅自发布他人被偷拍视频,并配以“人丑胸不丑,拍完我就走”的侮辱性评论。此后,该 帖引发上万人关注。

随着爆料帖走红,越来越多的 友加入对该营销 的“声讨”当中。不少 友对该营销 借偷拍照片谋求关注的行为表示不满:“真的很恶心,今天如果不当回事,下次就有可能发生在我们每个人身上。”“人家护士可能就是工作太累了,所以直接在值班室铺点衣服睡了,非对着人家睡姿拍,还有没有点尊重了。”北青 搜索发现,涉事营销 目前已经“查无此 ”。据爆料博主介绍,经 友自发举 ,12月9日晚间该账 就被平台封 。

广州地铁上被偷拍,大四女生求助 友

“天秀bot”介绍说,自己之所以会关注到涉事营销 ,是源于一则求助信息。12月9日上午,一名女性 友向其投稿称,自己在广州地铁遭遇偷拍,对方不仅在 上发布了偷拍视频,还对自己进行侮辱。投稿前女生曾尝试联系对方进行交涉,但毫无进展,反而又遭到辱骂,受害女生因此陷入维权困境,“能不能救救我?”据其介绍,收到求助信息后他曾联系涉事营销 进行求证,对方坚称只是搬运了其他平台的视频,并未侵权,甚至还表态说:“谢谢帮我出名,这些我完全不在乎,最好每天曝光我一次。”因此,才引来上文所称爆料帖。

任可可说,自己发现被偷拍视频后,第一时间联系了对方,要求删除视频,结果又遭到辱骂。或许是为了 复,对方还专门将自己的视频置顶,无奈之下自己联系了多个微博大V求助,“有几个有回应,虽然有些不能帮我转发,但也提供了一些帮助,很感谢他们。”她介绍,经“天秀bot”等人转发后,目前涉事营销 已经被封 。“只是封了一个月,一个月以后他还是可以继续用。”对于这一结果,任可可说,“还不算完全解决,因为视频源头还没有找到,可能别的 站还会有。不过看到这么多 友帮我,心里还是暖暖的。”

各类 站频现偷拍视频,受害者顾虑重重难维权

与此形成对比的是,遭遇偷拍后敢于维权、坚持维权的受害者却十分有限。对此,任可可解释说:“出了这个事之后,我咨询了好几个律师。有人提到说他转发没有超过500,可能不够处罚标准,也有人说公共场合偷拍不牵扯侵权,所以心里不太有底,担心即使 警或者起诉,也没有什么结果,反而可能会使视频传播更广。”除此之外,任可可还担心,一旦事情闹大了,父母势必会知道,“不想让父母再替我担心。”综合考虑后,她最终决定将此事暂告一段落,“生活还要继续,也没有精力老去处理这种事。”

对于 上诸如“要不是你穿得少,怎么会拍你”“穿得少,不就是为了让人看吗”之类的声音,任可可说,放弃维权并不意味着自己认可了这种理论,“视频里我穿的就是一条很正常的吊带裙,还配了外套,可能就是坐下的时候压住了裙身导致领子有一点低,但这并不意味着你可以来拍我。这是对方的问题,不是我的,我唯一做错的就是没有保护好自己。”“我穿漂亮的衣服、显示自己的身材,是为了自己开心,你如果欣赏,多看两眼都没有关系,但是偷拍并且发在 上进行羞辱,就是人品问题。”任可可说。

律师:公共场合偷拍涉及侵权,受害人可提起民事诉讼

如果遭遇公共场合的偷拍,是否真的无法维权?对此,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许浩律师介绍说,在公共场所偷拍他人并将照片发布在互联 上进行传播,已经涉嫌侵犯他人肖像权;如果还配有侮辱性词汇,就还涉嫌侵犯他人名誉权。受害者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发布者删除照片,赔礼道歉,乃至赔偿经济损失。如果 络平台方面未尽到审查义务或未及时删除,也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北京朝阳法院李清华法官提醒说,受害者遭遇偷拍后,如果认为对方行为已经涉及刑事犯罪,可以向公安机关 案。如不构成刑事犯罪,则可以选择民事诉讼维护自身权益。她建议,受害者在起诉前,可以通过公证的方式留存互联 上的侵权内容及信息,避免因对方删除或设为个人可见等操作遗失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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