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个月白干了?“实习生”用这些证据状告单位获赔20万

没签过劳动合同、没发过工资、没办过门禁卡,仅口头约定到手工资每月1万。干了9个多月后,她被单位当作“实习生”口头解除劳动关系。

没签合同是不是实习生?

首先,单位一直主张李某是实习生,事实上双方也并没签劳动合同。那么,李某到底是不是实习生呢?太平洋证券公司辩称,李某在公司实践学习的期间,她向公司提供的所有的材料都显示她是太平洋证券公司的运营实习生。而李某陈述,之所以注明是运营实习生,是因为出现了认知错误。北京西城区法院认为,李某已于2018年2月毕业,并非在校大学生,而太平洋证券公司亦未就双方已约定李某系以实践学习的身份进入公司进行举证,故对太平洋证券公司的陈述不予采纳。

如何证明劳动关系?

工位图及团建照片;

记载自己进入公司大楼并进入办公室工位并输入办公电脑密码的过程的录像;

微信聊天记录在职期间多次向部门负责人询问入职事宜,接受部门领导工作安排与工作结果汇 的内容;

被口头解除劳动关系的谈话录音等。

太平洋证券辩称,公司没有给这个“实习生”发过薪酬,没有对她进行过考勤考核管理,没有给她设定试用期,没有开通过门禁或者0A办公系统的权限,公司从来就没有将其当过劳动关系的员工进行用工管理。

北京西城区法院认为,李某在太平洋证券公司工作期间,接受部门领导安排从事产品调研、会议记录、整理数据周 等工作,这些工作属于公司日常事务范畴。另外微信聊天记录显示,李某在职期间多次向部门负责人询问入职事宜,而负责人也一再表示入职手续在办理过程中。法院认定,自2019年3月5至2019年12月25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

口头约定工资算不算数?

没签合同,仅仅口头约定每月1万元 酬。法院是如何认定工资的呢?

法院认为,关于李某的工资标准,因太平洋证券公司未能有效证明李某的工资标准,故对李某陈述的月工资10000元的标准予以采信。

最终,北京西城区法院判决,用人单位支付李某2019年3月5日至2019年12月25日的工资97011.50元,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86551.72元,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20000元。李某获赔共计约20.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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