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了解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

核心征管及应用总集成项目是金税三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核心征管与集成平台、应用总集成。

核心征管系统包含自主办理事项、税务管理基础事项、纳税信用与风险监控事项、法律追责与救济事项4大类税收征管事项,以及与外部信息交换平台、决策支持等系统关联衔接。

集成平台是在集成架构规划设计的基础上实现应用系统间的业务协同和共享,统一的业务工作门户,通过数据交换和共享,提供用于实现总局和省局之间批量数据交换的技术平台,形成规范、简明、整齐的应用格局。

应用总集成实现税务系统内部信息系统间的协同,建立需要共享的集成运行支撑环境,在各应用系统之上来考虑整体应用体系需要关注的各类共享机制,对各类全局性的机制进行事前控制,促进各信息系统的一体化集成,兼顾发展的可持续性、可拓展性。

按照金税三期工程总体架构成果,实施国地税并库后的税收征管系统的应用逻辑架构如下图:

征管处理平台是金税三期工程的最重要的业务处理平台,主要包括核心征管系统和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

核心征管系统实现了自主办理事项、税务管理基础事项、纳税信用与风险监控事项、法律追责与救济事项相关业务,目前核心征管共有功能2078个。

核心征管系统与其它相关软件平台和系统的主要交互情况如下:

(一)与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的交互内容

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完成个税明细申 、代扣代缴申 等申 功能以及两处以上收入处理、外籍人出入境管理等个税管理功能。核心征管系统与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交互包括自然人登记信息、自然人优惠减免信息、单位纳税人登记信息等,主要用来完成自然人和单位纳税人涉税业务的办理,满足其管理需要。

(二)与管理决策平台的交互内容

管理决策平台完成了风险管理、绩效管理等通用业务管理和征管情况分析等决策支持分析功能。核心征管系统与管理决策平台的交互关系包括为管理决策业务提供基础数据,满足业务监控、绩效考核、政策评估分析所需要的基础数据。管理决策平台为核心征管系统提供风险信息清册等信息。

(三)与外部信息交换平台交互

外部信息交换平台为外部门提供统一的信息交换能力,实现税务局与外部门之间业务信息数据的安全可靠交换共享。负责同各外部门的系统进行互联,主要实现包括银行、国库、市场监督管理、海关、外汇管理、公安、国土管理、房产、法院等政府部门的数据交换需求。

外部交换平台作为税务局与外部门信息交换的一个渠道,与核心征管系统实现的业务功能没有交叉。在与外部交换平台的交互中,核心征管系统作为提供方,主要是给外部信息交换平台反馈纳税人的登记信息、欠税信息等以及提供启动调查巡查和查询调查巡查结果的功能。核心征管作为消费方,主要是从外部信息交换平台获取海关相关业务数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信息、机动车车辆合格证信息、外汇管理收汇数据、人民银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等数据用于具体业务的办理。

(四)与总局保留软件的交互内容

金税三期工程实施后,部分征管类软件予以保留,继续使用,通过接口升级和金三系统进行集成。与核心征管系统有直接业务关联的系统包括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系统等。核心征管系统与总局保留软件交互信息包括税款扣缴信息、国库入库信息、纳税人登记信息、纳税人资格认定信息、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的领购信息、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抵扣和 税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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