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支持创业板注册制改革的实施,在南方财经全媒体集团的指导下,由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飞笛科技、21世纪资本研究院和南财AI新闻实验室联合推出了“创业板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测评体系”,对创业板803家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进行综合评估。
基于这项研究,2020年6月24日,《2020年创业板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测评 告》(以下简称 告)正式发布。
“在交易所信息披露数据的基础之上,我们推出一套信息披露质量评估体系,希望长此以往,对创业板发展能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作为这项 告的主发布人,飞笛科技相关负责人透露。
一位深度参与 告发布的机构人士指出,交易所希望对内对外形成一个公开的创业板公司信息披露测评方式,对此,我们认为中间还有很多的工作可以去做。在这项工作中,飞笛通过对2019年全年创业板公司公开披露信息数据的分析,将五个维度的评估体系进行了自动化开发,完全依托机器算法和数据工程,消除了部分信息披露考评过程中,公司自评带来的主观因素影响,统计结果更加的客观、公平。
自2020年6月15日起,深交所将开始受理创业板在审企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再融资以及并购重组的申请,此举意味着首批创业板注册制公司即将上市。创业板注册制的推行或给投资者带来了更多风险因素,同时也对上市企业的信息披露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
信披哪家好:待改进占比达到56.2%
告显示,测评为A类的企业133家,B类219家,C类349家,D类为102家。
其中,测评结果良好(A和B)的企业数量占比为43.8%,测评结果需要大幅度改善的企业数量为56.2%,总体而言创业板企业的信息披露质量有较大的改善空间。
譬如,测评为A类的,包括迈瑞医疗、爱尔眼科、华测检测、海辰药业等133家企业;测评为D类的,包括乐视 、暴风集团等102家企业。
“前者多是受机构关注的好企业,后者则不少身陷风险事件。”6月24日,北京一家基金公司投资总监受访时坦言。
而从地域来看,对创业板企业所在的29个省份企业测评情况进行排名发现:广东、北京、江苏三个省市综合得分最高,都超过2分;海南、吉林、新疆排名最低,综合得分都低于0.2分。
其中, 告对中国经济最发达的三大经济区域——粤港澳大湾区、京津冀和长三角三个重点区域进行了比较分析。评测的803家创业板公司,其中有552家分布在大湾区、京津冀和长三角地区,长三角地区公司数量最多,达到249家。
从各区域的企业平均得分来看,大湾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比较优异,平均得分在3.57左右;长三角地区最低,平均得分在3.5左右。
而从行业维度看,信息披露质量较好的行业主要有计算机软件、通用设备和化学制品等,这些板块的公司测评结果为A、B的数量和占比都比较高,其中通用设备行业A、B测评占比达到了60%左右。
测评较差的行业主要有其他轻工、小家电、稀有金属等,主要原因是所属这几个行业的创业板公司数量比较少,在这少量的公司里面测评结果基本是C、D。
值得注意的是,公平性是此 告中衡量信披质量的一个重要维度,反映了信息披露与股价波动之间的关系,即“公告事项披露前,公司股票交易是否因信息泄密而出现异常”。
此外, 告进一步对五个维度的影响因素,从合规性、及时性、准确性、真实性、公平性等进行了分析。
大数据五维度评测
“注册制本身非常强调信息披露。”德勤中国全国上巿业务组中国A股资本巿场华南区合伙人黄玥表示。
黄玥认为,注册制的精髓就是由市场来选择企业,而不是着重于以往的核准制下由监管机构来把好企业是否真实可信这一关,而市场选择企业一个重要的基础就是企业信息披露是否完善,是否准确,是否真实。
这五个测评维度参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考核办法(2017年修订)》中的考核标准,在符合这些标准的基础上,利用了数据工程和统计计算的方式进行测评等级划分。
譬如真实性维度,信息披露文件是否进行多次更正或补充?
研究团队对已在指定媒体发布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补充或更正的次数进行统计。通过筛选公告标题关键词,进行词频统计。比如:更正公告、补充公告、补充通知、修正公告、更正版、更正的公告、补充说明等。对已披露文件的更改次数越多,真实性等级越低。
在准确性维度方面, 告主要基于“公司审计 告是否出现以下审计标准,根据年度财务 告或半年度财务 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审计 告类型进行判别。比如:非标准审计 告、保留意见审计 告、无法表示意见审计 告、否定意见审计 告等。审计 告类型越严重,准确性等级越低。”
在及时性维度,研究团队选择上市公司是否按照预约日期披露信息,统计公司每年变更信息披露日期的次数。“预约日期变化次数越多,及时性等级越低。”
而公平性是指公告事项披露前,公司股票交易是否因信息泄密而出现异常。
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后,新上市企业上市前五日不设涨跌幅,之后涨跌幅限制从目前的10%调整为20%,这可能会带来更大的公平性风险。统计上市公司发布重大事项公告日前两个交易日的股价变动情况,看股价是否有异常变化。以及公告事项披露前,指定媒体之外的其他公共媒体是否出现相关 道或传闻。股价异常波动次数越多,市场传闻越多,公平性等级越低。
在合规性维度,对于上市公司收到监管函或者立案调查或受处罚的,研究团队统计一年当中一家公司受处罚的次数。用来评估公司行为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的情况。公司受调查和处罚的次数越多,合规性等级越低。
三个方面具有改进空间
基于研究,陈波认为,创业板公司信息披露仍然有很大的改进空间。
告认为,从测评结果来看创业板企业的信息披露质量仍有较大的改进空间,建议从以下三个方面予以改进:
告采用了负面评分的方式,尽可能采用客观指标进行评估,结合合理的统计方法,初步形成了一套稳健的测评方法,可作为创业板企业信息披露质量评估的有价值参考。未来建议进一步探索内部和外部数据相结合、主观与客观方法并用的方法,形成一套更加全面客观的评估方法论。
第二,应当重视创业板企业信息披露质量的异质性特征,即行业差异、区域差异和规模差异等。
异质性特征的存在会对注册制的实施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风险,因此有必要深入分析信息披露异质性存在的原因,并结合注册制的制度安排,制定针对性的监管机制,例如退市制度等。
第三,需重视信息披露与股价异动之间的关系,管控投资风险。创业板放宽股价波动的限制,但这可能会导致股价波动与信息披露之间的异常关系,从而对投资者形成潜在风险。本次评估将该维度列入,将“硬约束”转化为“软约束”,能够为监管部门和投资者提供有效的风险提示,促进创业板市场活跃度的健康发展。
此外,黄玥认为,“未来创业板的注册制将强调企业基本要360度无死角地披露所有的信息,披露的一个非常关键的地方,就是要完整、透彻、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此外,信披应考虑怎样运用广大投资者可以理解的语言来披露,加强信息披露的可理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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