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软件职业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国发[2014]35 )、《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 )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6〕66 )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分类考试招生,为确保我院单独招生工作依法依规、阳光诚信开展,确保高质量完成单招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1、通过实行“学校组织考试考核,自主择优录取”的方式,择优选拔适合在我院相关专业学习、在某些方面具有突出特长或综合素质高的优秀学生,为湖南和区域 会经济建设服务。 2、单独招生选拔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按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类别择优录取。

二、组织机构

(一)成立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谭长富

副组长:刘世忠

刘锡军 刘正才 王赤兵 刘上冰文建国 霍青华

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 主任: 蒋伟民

办公室副主任:罗耀彩

成 员:陈力新 黄勇华 杨静宇 谭舒戈 梁英科 赵敏 汪家溜 彭诚 江兴民

(二)各工作小组:

1、考务组:

组长:卓霆

成员:教务处全体工作人员

2、招生录取组:

组长:师德清

副组长:王丽

成员:招生就业处全体工作人员

3、宣传组:

组长:刘书华

成员:宣传统战部全体工作人员

4、服务保障组:

组长:张友书

副组长:杨志干

成员:后勤处全体工作人员

5、安全保卫组

组长:张建平

副组长:徐世林

成员:保卫处全体工作人员

6、纪检监察组

组长:陈平治

成员:纪检监察室全体工作人员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四、招生范围和 考条件

1、湖南省内已参加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名和2016年职高对口招生考试 名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含往届生)和中职毕业生均(含往届生)

2、应届考生文化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往届生(含中职生)须参加我院组织的文化考试。

1、考生 名采用 上 名和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院 站www.hnsoftedu.com,并进入单招 ,填写 名信息,进行 上 名,获取 ( 名时随机生成),然后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 和 名考试费,到我校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并领取准考证。(在 上 名期间,没有条件进行 上 名的考生可来我校 名点 名)

2、 名考试费:省内考生50元/人。

3、日程安排

六、填 专业志愿

考生填 专业志愿采用 上填 方式,每个考生只可填 一个专业大类,在专业大类中选择两个专业,并注明是否愿意服从大类中的专业调剂录取。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考生的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状况检查均采用 考普通高考招生考试或职高对口招生考试时所采集的信息,我院复查,对复查不合格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学院将取消入学资格

八、命题、考试与评卷

我院将本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在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组织单独招生的命题、组考与评卷工作。

1、考试内容:文化素质+职业技能

﹙1﹚普通高中生文化课考试科目:语文、英语、数学共三科。中职毕业生文化课考试科目:语文、数学、专业知识共三科。各科满分为150分,总分450分,均采用闭卷笔试形式。

﹙2﹚技能测试满分150分,主要测试学生的职业适应性和职业发展潜能等综合素质,对于中职毕业生,主要测试专业实践技能、专业基础知识等,各专业大类的测试方式和内容详见我院 站www.hnsoftedu.com。

2、考试地点:所有考生文化课考试及技能测试均在我院进行。

3、评卷:由我院组织专家参照《湖南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评卷规定》进行。

4、加分项目

符合国家政策,有明确规定可加分的考生,可按规定加分

九、录取

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录取分数线由我院自行划定,录取过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结合考生文化基础考试与技能测试及加分的成绩,择优确定单独招生的录取名单。

1、录取办法:根据实际参考人数,对普通高中生、中职毕业生按相同录取比例分类别进行录取,并按专业大类结合专业志愿顺序,依照考生笔试、技能测试及加分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满为止。对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将从服从志愿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进行调剂。

2、专业调剂:根据填 专业志愿顺序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进行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若还不能满足计划,则从同一类的其他专业志愿考生中选择,直到公布计划录满为止。

3、录取程序:单独招生拟录取考生名单,将于4月14日在我院招生 公示,考生可凭本人的姓名、身份证 和考生 查询。公示结束后将拟录取结果上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凡被我院拟录取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于4月20日——5月3日到学院招生就业处办理录取确认手续,并领取录取通知书(已确认的考生不再参加2016年全国普通高考)。

十、新生待遇

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层次,待遇与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录取的考生完全相同。于2016年9月与统招生一并入学。我校录取的新生户口迁移一律采取自愿的原则,具体的户口迁移手续根据公安部门规定办理。

十一、监督机制

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工作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进行,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择优录取,学院纪委全程参与监督单独招生工作,保证依法依规招生、阳光诚信招生。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1-52317588 52317589(兼传真)

联系人:王老师 童老师

地 址:国家级湘潭九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开源路湖南软件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办公室

邮编:411100

十三、到校方式

从长沙火车站、汽车西站乘坐长沙至湘潭的大巴到湘潭九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大楼旁下,西行100米即到。

从长沙侯家塘乘坐长沙至湘潭的城际快巴在基建营转28路公交车到湖南软件职业学院南门站下即到。

从长沙汽车南站坐长沙至湘潭的大巴,在湘潭汽车总站转28路公交车在湖南软件职业学院站下即到。

从湘潭火车站坐127路公交车在湖南软件职业学院北门站下即到。

从湘潭汽车总站坐28路公交车在湖南软件职业学院南门站下即到。

从湘潭北站(高铁站)坐28路公交站到湖南软件职业学院北门站下即到。

九华园区免费公交1路在湖南软件职业学院北门站下即到。

九华园区免费公交2路在湖南软件职业学院南门站下即到。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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