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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期答案:
1.BCD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债的保全,包括代位权与撤销权。(1)《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根据该规定及民法原理,债权人行使代位权须以债权人的债权、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均合法、有效且清偿期届满,如果任一债权已经过诉讼时效,均不得行使代位权。本题A项中,债务人甲作为保证人对次债务人的追偿权属于有效的债权,且未过诉讼时效(刚刚经过一年半),因怠于行使导致债权人债权无法清偿,债权人可以行使代位权,A选项正确。(2)根据《合同法解释(一)》第16条规定,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而非应当追加,因此B选项错误。(3)债务人甲公司虽无偿转让股权,但并不构成恶意串通损害债权人利益,并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其行为是完全有效的,乙公司无权请求法院确认该合同无效,C选项错误。(4)《合同法》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本题中,债务人甲公司无偿转让股权的行为,发生于乙公司债权发生之前,原则上不可能因该行为而损害乙公司的债权,不符合撤销权的构成要件,故选项D错误。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CD。
关联考点:代位权 撤销权
2.ACD
参考解析:AB项:《物权法》第200条,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据此,A项正确;B项错误。C项:《合同法》第286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据此,丙公司对该住宅楼及建设用地使用权有优先受偿权。《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第一条,人民法院在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和办理执行案件中,应当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认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据此,丙公司对该住宅楼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优先受偿权优先于乙银行的抵押权。因此,C项正确。D项:《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第二条,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本题中,丁已经支付了80%的价款,故丙公司对该住宅楼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丁对其所购商品房的权利。所以,D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CD项。
关联考点:监督管理措施
3.AB
关联考点:著作财产权
4.BC
关联考点:著作财产权
5.ABCD
参考解析:A项:根据《民诉解释》第111条的相关规定,书证原件遗失、灭失或者毁损的,法院应当结合其他证据和案件具体情况,审查判断书证复制品等能否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故A项正确。B项:传来证据:指从原始证据中派生出来的证据,又称派生证据。复印件就是从原件派生出来的,故B项正确。C项:根据《民诉解释》第112条的规定,书证在对方当事人控制之下的,承担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责令对方当事人提交。对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交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申请人所主张的书证内容为真实。本案中,就借款事实,由叶某承担举证证明责任,而借条原件在汪某手里,就汪某拒不交出的行为,法院可以认定借款的事实,故C项正确。D项:根据《民诉解释》第113条的规定,持有书证的当事人以妨碍对方当事人使用为目的,毁灭有关书证或者实施其他致使书证不能使用行为的,法院可以对其处以罚款、拘留。故D项正确。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是ABCD项。
关联考点: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 本证和反证
单项选择题
1、 关于刑法解释,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2、 乙驾车带甲去海边游玩。到达后,乙欲游泳。甲骗乙说:“我在车里休息,把车钥匙给我。”趁乙游泳,甲将该车开往外地卖给他人。甲构成何罪?
3、 关于罪数判断,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4、 甲对正在实施一般伤害的乙进行正当防卫,致乙重伤(仍在防卫限度之内)。乙已无侵害能力,求甲将其送往医院,但甲不理会而离去。乙因流血过多死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5、 2010年某日,甲到乙家,发现乙家徒四壁。见桌上一块玉坠,断定是不值钱的仿制品,甲便顺手拿走。后甲对丙谎称玉坠乃秦代文物,值5万元,丙以3万元买下。经鉴定乃清代玉坠,市值5000元。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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