漂亮能干她却自愿帮他打理店铺,出事后他卖房回老家狠心留一句话

1

我和石榴姑娘的相识缘于一场合作,那是公司的足球项目,我被同事拉去当临工,远远的就瞧着一群大老爷们儿站在那儿,被一姑娘训得面红耳赤的。不由跟同事八卦,说你们哪儿找来的这姑娘,真厉害,伶牙俐齿得都可以参加辩论赛了。

同事就笑,说她叫石榴,是广告公司的策划总监,这项目就是她负责的。然后他就直叹气,说这当女强人可真不容易啊,想当初石榴姑娘也是嫩生生的软妹子,没想到北上广漂了几年,再回来,已经是雷厉风行的女王了,可惜可惜……

那是我对石榴的第一印象:凶,美。

她穿一身粉色的大衣,踩着高跟鞋,走起路来风风火火,看起来很不好惹的模样。

后来合作多了,和石榴也日渐熟悉,说实话我不喜欢太强势的姑娘,总觉得她们身上缺了一分女性的柔软,硬邦邦的,让人不舒服,所以跟她的交情也仅止于工作。

直到,那一次偶遇。

那是一个周日,我和朋友吃完饭回家路过观音桥,看见一个乞丐跪地乞讨,是个老人,没有下肢。路人皆侧目,习以为常,我正好摸到衣兜里几枚硬币,准备扔给他。

还没来得及扔,就见对面走来一个女人,华衣美裳,妆容精致,仔细一看竟是石榴姑娘。她应该是刚在步行街买完东西,手上大包小包的,走到乞丐面前的时候,她停下来,想掏钱,却腾不出手来。

乞丐摆摆手,示意她离开,表示理解。石榴却突然蹲下来,我以为按她的性子定是要训斥乞丐一番,却不想她和乞丐交流了几句,示意乞丐自己去掏她的腰包。

我一时愣住,那乞丐的手脏得不能再脏,头发乱成鸡窝,指不定有多少虱子。可石榴却毫不在意,任由那脏兮兮的手,去掏自己贴身的腰包。

乞丐掏了一张五块,他拿着钱,郑重地朝她叩了一个头,石榴却只笑笑,站起身,匆匆离开。

我站在那里,许久不能回神,手里的硬币被握得发烫,却怎么也扔不出去了。

真的,不是钱多钱少的问题,只是在那一瞬间,我看见了自己灵魂深处的某种傲慢,偏见与狭隘。我想起以往的每一次“施舍”,自以为是我的同情,善良;自以为是强者对弱势的怜悯和恩赐,那么高高在上,却又那么不堪一击。

而石榴那一蹲,却让我看到她骨子里的优雅,高贵,那不是姿态所能彰显出来的。

那一刻,我突然爱上了这姑娘。

有时候,人的主观意识是一种很神奇的东西,就比如自那之后,我对石榴的关注就多了起来,也加了微信,突然有一天,竟发现她和我住在同一个小区。

如此一来,工作上的很多事方便了许多,有时候她懒得收拾出门,就约我到她家谈案子。两人坐在阳台上,泡一壶花茶,配几盘点心,边晒太阳边看ppt,那感觉比办公室惬意到不知哪儿去了。

就这样,我和石榴日渐熟悉起来,直到后来我换了工作,她跳了槽,我们的情谊却有增无减。

我想起同事的话,不由好奇她北上广漂流的那几年,究竟经历了什么,竟把当初那个傻白甜的姑娘变成了如今的模样?

石榴白了我一眼,说你才傻白甜呢,却终究拗不过我,讲起了那些年的境遇。

2

石榴是地道的重庆妹子,出身优渥,父亲是教授,母亲是某银行副行长,家里又只这么一个女儿,可谓含着金钥匙长大。加之姑娘本身长得漂亮,又聪慧,这一路顺风顺水长到十八岁,不想高考因感冒跌了个大跟头,原本想去北京的,堪堪只上了个本地的二本院校。

石榴爸妈倒是开明,你要看不上就去复读,你若乐意正好离我们近点儿,也好有个照应,反正有他们在,毕业后也不愁工作的事。

那时候的石榴还是乖宝宝,二本就二本,不是有句话叫宁当鸡头不作凤尾么?她这么傲傲骄骄地活了十八年,也实在不忍心,把自己扔皇城底下去受罪。

当然,这是官方缘由,归根结底,还是因为她当时的小男友。

男生和她青梅竹马的长大,白白净净,谦谦和和,现今少见的谦谦君子模样。两人的大学相隔不过两公里,像所有生嫩的小情侣一样,只要有时间就想腻在一起,吃饭逛街看电影,过得要多滋润有多滋润。

那时候,石榴还是乖乖女,生活的重心除了学业便是男友,活得简单快乐。只是,偶尔在图书馆里翻起别人的传记,石榴也曾恍惚,为何人家能把生活过成一则传奇?

她想起自己的生活,几乎能一眼看到尽头:毕业后,托爸妈找个好单位,二十五岁结婚,生孩子。丈夫是体面的医生,公婆是退休的政府官员,一辈子顺风顺水,活成别人眼中艳羡的某某某。

想到这些,石榴的心头偶尔会不由地寒颤。不多会儿,男友的电话便来了,说新上映了一部电影,据说特技做得超棒,石榴便换了漂亮衣服,乐颠颠出门看电影去了。

一晃,三年时光倏忽而过,若不是那天被室友拖着去听了一场演讲,估计石榴现在已经过上了令人艳羡的贵妇生活。

那是一场关于汉语志愿者教师的演讲,由孔子学院发起, 召高校毕业生去各国支教,为时一年。室友一直梦想出国,奈何家境不好,这次遇上千载难逢的机会,喳呼呼就拉着石榴去 名了,说两人一起能相互鼓劲儿打气。

石榴执拗不过她,草草填了张表,初选结果却让人哭笑不得:室友落选,她反而被选上了。

那时恰逢实习阶段,石榴本想退出的,结果这事儿被男友知道了,一向好脾气的阿辰不知撞了什么邪,跟她大吵一架。

石榴一气之下交了资料,又进京培训了俩月,等气消的时候,人已经到了贝宁。

她跟我讲述在贝宁的生活,也是那一年,彻底改变了她。

原本,她是衣食精致长大的城里姑娘,是天之骄子,是公主,可在那个偏远的非洲国家,她不过是最平凡的一个支教老师。

任何事情都要亲力亲为,不习惯的天气,吃不惯的食物,听不明白的语言……然而,最让人难以忍受的,还是独在异国他乡的孤独。

无数次生出回国的念头,可看到孩子们晶亮的眼睛,看到那一张张比太阳还明亮的笑脸,心就软下来了。

一年后,当她再次踏上这片熟悉的土地时,那颗青涩的石榴已经饱满欲滴,在那坚固的外壳下包裹着的,是一颗颗晶莹剔透的灵魂。

她放弃父母安排的安逸工作,离开功成名就的男友,孤身一人前往北京,她说,要独自去夯实一些东西。

在北京,一切从零开始,住地下室,挤高峰地铁,陪客户喝酒喝到去医院挂水……像所有北漂的年轻人一样,他们用青春和汗水在这里驻扎,谁也不知道能停留多久,谁也预料不到能否成功,可他们无怨无悔。

石榴说,那时候她才渐渐明白一些道理,或许是她前二十几年太过顺遂,家世,才华,美貌,什么都唾手可得,甚至连男朋友都是上天安排好的,只要她点头,这人生便圆满了。

可是,那真的是“圆满”吗?

她说,以前的我并不知道,签一个单子拿到三百块的奖金,会让我那么开心。那一天,我在哈根达斯买了三个冰淇凌球,在麦当劳抱了一个全家桶,坐在公园的台阶上,一边晒太阳一边吃,吃到想吐……

可是,我高兴得快要哭出来。嘴里的每一口食物,都是我花了无数个深夜找资料,打了无数个电话,听了无数次拒绝,受了无数个白眼,最后才终于得来的。

她想起狐狸对小王子说的话:凡是你培育过,驯养过的一切,你对他们是负有责任的。你要对你那朵玫瑰尽职尽责……

石榴想,我也要对我自己尽职尽责。

这一干就是两年,其间不乏追求者,又是天子脚下,京城贵胄,可石榴通通不屑一顾。那样的人生她已过了二十年,虽不比京城富裕,可本质上并没有什么区别。

直到,她遇见老赵。

3

那是一次惯常的朋友聚会,她有事耽搁了,到得有些晚,被朋友起哄自罚三杯。这是他们一惯的传统,石榴笑笑,正准备喝,杯子却被人拿走了。

她一看,才发现桌上多了个新人,黑黝黝的一张脸,板寸头,脸上轮廓分明。

男人皱着眉,说姑娘家少喝些酒,一骨碌就把她面前的酒喝光了。

朋友又是一阵哄闹,说老赵你够仗义啊,是看上人姑娘了吧?不行,这么大便宜可不能白给你占了,来来来,再满三杯……

石榴坐在那儿,一时间哭笑不得,就看着他一杯接一杯的倒下去,眼都不眨一下,跟喝凉白开似的。

如此算是认识了,大家都叫他老赵,东北人,忒能喝。据说这酒局就是专为他设的,他老婆病逝,一个人在家宅了半年,朋友怕他憋出病来,硬扛出来吃饭喝酒。

当然,这是石榴后来打听到的,至于那天的聚会,老赵表现得完全跟正常人无异,还为在座的女士挡了一大半酒。他总说,姑娘家能少喝就少喝点儿,大家一起也无非图个气氛,保护姑娘,是他们大老爷们儿的道义。

石榴被这道义一词逗乐了,说他还当自己是侠客呢?这世道,义字当头的人,大都混得喝西北风去了。老赵就哈哈一笑,说咱没本事喝那风风,有时间来哥店里喝羊肉汤,暖和,又实在。

彼时不熟,石榴自然没去,只是后来聚得多了,酒反倒越喝越少,最后竟真变成去他店里喝羊肉汤了。

大伙儿热腾腾地围着一锅,拿着长勺,把那滚烫的汤往拌着佐料的碗里一浇,鲜香滋溜溜就冒出来了。一碗下去暖胃,两碗下去暖心,再咬一块嫩生的手抓羊肉配蒜瓣儿,那滋味儿,真生出那么几分江湖豪情来。

不喝酒的时候,老赵就安静了,默默给大伙儿添菜涮肉,听大家天南海北地胡吹。他嘴角一抹淡笑,安稳,沉静,有种岁月凝练的味道。

后来,石榴把它们统称为男人味儿。

是的,在石榴的世界里,他显得那么与众不同。他从东北的大山沟里走出来,当过兵,上过战场,挣得一身功勋荣耀,最后又一一失去,重新被一无所有的扔到这俗世人间。他站起来,欣然接受,在这皇城底下挣得一方港湾,本以为人生圆满,却又失去了最心爱的人。

她从朋友那儿听得他的故事,一路坎坷起伏,跌跌宕宕,听得她又心惊又心疼。

她恍惚想起自己曾读过的一本无名传记,那主人公的前半生就如他一样,仿佛把生活过成一则传奇。

石榴想,她怕是爱上老赵了。

那段时间,老赵正跟人合伙做生意,石榴便利用工作上的便利帮帮他,不想被公司知道了,石榴只得卷铺盖走人。老赵觉着愧疚,新店的股份划了百分之二十给她,石榴不要,只说让他暂时收留她,给个职位先做着就好,其中心思众人了然于心。

自然,老赵亦是明白的,可他待石榴总是不远不近,不冷不热,急坏了周围一大圈儿朋友。姑娘自己反倒不在意,她年轻,慢慢等呗,铁树都能开花儿,何况是重情重义的老赵呢?

她是真爱他,那么金枝玉叶的姑娘,为他打理店里的里里外外,又当会计又当保姆,还出门给他谈业务。朋友们看在眼里,都说老赵修了几辈子的福分,才遇得到这样的姑娘。老赵就笑笑,拿过石榴的酒杯,换了一瓶温热的花生奶。

四目相对,石榴看到他眼里映出两个小小的自己,亮晶晶,红彤彤,像一汪醉人的美酒。

她想,老赵也是爱她的,只是他们根深蒂固的大男子主义,不爱说。

然而,就在她以为要修成正果的时候,却陡生变故。老赵的店里吃死了一个顾客,不仅所有店抵了出去,连他当初在北京挣下的新房,都赔给了人家。

一夜之间,他多了半头白发。

离开的时候,他谁都没说,就连石榴都是半个月后才知道。她费劲心思才打听到,老赵已经回了东北,并对所有人严守这个消息,怕的就是石榴去找他。

可是,石榴还是去了。

她裹着一件军大衣在机场冻得发抖,放眼望去,冰天雪地,连空气都似乎冻成了冰渣,没有人来接她,也没有人给她一个问候。

她辗转找到老赵的家,远远的就看到一个绿色的影子,抱了一捆柴,当看到她的时候,柴块儿骨碌碌掉到雪地上,半点儿声都没有。

她以为,老赵会飞奔过来抱住自己,会道歉会安慰,可是,没有。

那个男人看了她一眼,默默地捡起地上的柴块儿,说了一句无比残忍的话。(原标题:石榴姑娘漂流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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