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四川、山西的软考 名时间定了

各市和义乌市人事考试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 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 厅发〔2021〕4 )和全国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工作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计考办〔2021〕1 )精神,现就我省2021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以下简称计算机资格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开考级别与科目

2021年上半年全国计算机资格考试于5月29日、30日举行,考点分别设在省直和各设区市。开考级别与专业资格名称、考试科目详见考试日程表(附件)。

二、 考对象及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计算机技术应用能力的人员,均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 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专业类别考试。

三、考试 名相关事宜

(一) 名办法、时间及要求。2021年上半年我省计算机资格考试采取 上 名、 上交费的 名办法。

在 名和交费时,请 考人员务必认真核对 名和交费信息,确保准确无误。如属 考人员填错个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证 、手机 )、选错 考信息(如考试级别、考区)、传错照片、未交费或错交费等原因,造成参加考试、通信联络、考试成绩、证书制发与使用等受影响的,由 考人员自担责任。

考试不设补 名, 上交费确认后不再办理退考,考试 名成功后请打印 名表备用。

根据《人力资源和 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 考人员原则上按照工作地或居住地 名参加考试。

(二)打印准考证。交费成功的 考人员于5月24日10:00至28日16:00通过浙江软件考试 下载并打印考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视为放弃考试。 考人员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上 名过程中如遇到无法解决的问题,可向省软件考试实施中心咨询

四、收费标准

考试收费标准按浙价费〔2010〕258 文件规定,高级资格考试每人210元;中级资格和初级资格(信息处理技术员除外)考试每人140元;信息处理技术员(上机考试)资格每人170元,由 考人员在 上交费。考生交费票据的领取方式考前在浙江软件考试 另行通知。

五、考生须知

(一) 考人员须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开考5分钟后不得入场,开考120分钟内不准离场。

(二)基础知识(除信息处理技术员外)、综合知识科目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应用技术(除信息处理技术员外)、案例分析、论文科目均为主观题,用黑色签字笔在规定的答题纸上书写作答;信息处理技术员基础知识和应用技术两个科目均在计算机上进行。

(三)有关考试大纲、教程和辅导用书信息,可在浙江软件考试 “教材订购”栏目查询。

(四)考试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和处理意见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浙江软件考试 公告。

考人员 名时应对 上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不得以提交不实信息、伪造 名资料等不正当手段来获取考试资格。

考人员严禁将手机以及其他有收发和存储式功能的电子设备、通讯工具、计算器和提包、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严禁将试卷、答题卡带出考场。

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进行雷同卷的甄别和认定,对认定为雷同答卷的,按规定给予成绩无效处理,涉及违纪作弊的按相关条款追加处理。 考人员有义务妥善保护好自己的考试试卷和答题信息、不被他人抄袭,若有答卷雷同,一旦认定,双方均取消考试成绩。

考人员有以上行为或违反《考场规则》(与准考证一同打印)的,将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 会保障部令第31 ),给予取消考试成绩、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库、向 会公布等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六、成绩公布和证书制发

考试成绩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统一公布,可通过浙江软件考试 查询。

考生一次性通过规定科目考试,可获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相应级别证书。在省人力 保厅印发合格人员文件后,考试合格人员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 “高级职称评审与专技考试”栏目,自主下载打印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电子合格证明,该证明在省内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用。在人 部下发资格证书后,考试合格人员可在 上选择纸质证书邮寄服务(邮费到付)。

七、有关要求

计算机资格考试 会影响大、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市考试实施机构要高度重视,加强与有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认真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和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人 部令第31 ,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根据《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3〕39 ):通过考试取得初级资格可聘任技术员或助理工程师职务,取得中级资格可聘任工程师职务,取得高级资格可聘任高级工程师职务。用人单位可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关于推进工程领域职称 会化评价改革的意见》(浙人 发〔2018〕128 )等有关规定及工作需要,从获得证书的人员中择优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八、联系方式

省软件考试实施中心,地址:杭州市天目山路97 浙江科贸大楼12楼;

四川

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

根据全国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工作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计考办〔2021〕1 )精神,为切实做好我省2021年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21年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上半年考试日期为5月29日、30日,下半年考试日期为11月6日、7日,具体考试级别、资格名称、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分别见附件1和附件2。该考试成绩管理采取非滚动管理模式,参加考试的人员须一次性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二、 考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计算机技术应用能力的人员,均可根据本人情况, 名参加相应专业类别、级别的考试。

根据原人事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国人部发〔2007〕78 文件精神,凡符合上述 考条件的台湾居民,均可 名参加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

三、时间安排

(一)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

1. 名时间:3月15日至4月7日。

2.缴费时间:3月15日至4月8日。

3.电子发票打印时间:4月19日至12月31日。

4.准考证打印时间:5月24日至5月28日。

(二)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

1. 名时间:8月9日至9月6日。

2.缴费时间:8月9日至9月7日。

3.电子发票打印时间:9月17日至12月31日。

4.准考证打印时间:11月1日至11月5日。

四、 名程序

该项考试 名、缴费、电子发票打印和准考证打印等各个环节均通过 络办理。

(一) 上 名

1.在中国计算机技术职业资格 进行 名。

2.照片要求:白色背景,jpg格式,分辨率295px*413px,尺寸2.5cm*3.5cm,大小约10kb。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生签到册》、证书制备及认证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

3. 名点选择: 名按属地划分管理,为减少 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 考人员原则上只能选择与现工作地、居住地一致的 名点 名。中央在蓉及省直属单位 考人员,须选择省直属 名点。

(二) 上缴费

收费标准:每人每科68元。缴费成功后,非政策性因素,不予退费。

(三)电子发票打印

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 会保障厅官 “人事考试”专栏打印电子发票(流程见附件3),不再提供纸质发票。

(四)准考证打印

在中国计算机技术职业资格 打印准考证。 考人员应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件 码等个人信息,若发现有误,须在准考证打印期间(工作时间)到 名点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登记修改,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五、成绩查询、查分申请及证书领取

(一)成绩查询

在中国计算机技术职业资格 查询成绩。

(二)查分申请

成绩公布后,对成绩有异议的,可提交查分申请。主观题科目,须通过四川省人力资源和 会保障厅 站“人事考试”专栏“查分申请”栏 上提交申请,不受理现场申请。客观题科目,须在查分期限内向 名点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只受理缺考、违纪、零分、无效等异常成绩的查分申请,除此情形外,不受理其他查分申请。

(三)证书领取

证书在 名点所在地证书发放机构领取。

六、考试须知

(一)参加纸笔考试的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仅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参加机考的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仅限于黑色墨水笔。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二)考试时,应试人员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件(证件类型包括二代身份证、 会保障卡、军官证、港澳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境外护照,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进入考室,对 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件放在考桌上。两证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室。考生本人、身份证件、准考证与《考生签到册》信息不一致,以及 考科目、级别错误不得进入考室。

(三)应试人员在考试中应认真检查填写信息,保护好自己的答卷和答题卡(纸),防止被他人抄袭,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和诚信参考意识。

(四)应试人员须严格遵守考试相关规定,若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 会保障部令第31 )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有关考试大纲及教程修订出版信息在中国计算机技术职业资格 上发布。

七、切实做好考试组织疫情防控工作

在考试组织实施各环节,各地要认真遵守各级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落实责任,积极应对。与当地卫健、教育、公安、工信等部门密切协同,确保应试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

应试人员须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参加考试,有关要求请及时关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 会保障厅 “人事考试”专栏。

山西

各市人力资源和 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 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 厅〔2021〕4 )和《全国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工作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计考办〔2021〕1 )精神,现就2021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山西考区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5月29日、5月30日

二、考试级别、资格名称和考试内容

(一)高级

资格名称: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系统分析师、系统规划与管理师

考试内容:综合知识、案例分析、论文三科。

考试形式:笔试

(二)中级

资格名称:软件设计师、 络工程师、信息系统监理师、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嵌入式系统设计师、电子商务设计师、数据库系统工程师

考试内容:基础知识、应用技术两科。

考试形式:笔试

(三)初级

1.资格名称:程序员、 络管理员、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员

考试内容:基础知识、应用技术两科。

考试形式:笔试

2.资格名称:信息处理技术员

考试内容:基础知识、应用技术两科。

考试形式:机试

三、 考条件

按照《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计算机技术应用能力的人员,均可根据本人情况, 名参加相应专业类别、级别的考试。

按照人力资源和 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人 厅函〔2020〕106 )和山西省人力资源和 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我省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

为避免考生大面积跨区域流动对疫情防控工作造成冲击,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属地管理规定和人 部办公厅关于“ 考人员原则上只能按工作地、居住地就地就近 名参加考试”的规定,我省考试机构只接受现工作地或户籍地在山西的考生 名参加考试(现工作地在山西的考生需提供山西居住证或 保材料;户籍地在山西的考生需提供身份证或户口本)。

不属我省 名参考范围的考生,不得在我省 名参考。对自行在我省 名但不属我省 名参考范围的人员,将取消其 名资格,已缴 名费不予退费。请考生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审慎 名。

四、聘任规定

通过考试并获得相应级别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的人员,表明其已具备从事相应专业岗位工作的水平和能力,用人单位可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从获得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的人员中择优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取得初级资格可聘任技术员或助理工程师职务;取得中级资格可聘任工程师职务;取得高级资格,可聘任高级工程师职务。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实施全国统一考试后,不再进行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相应专业和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

五、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

考试过程中,若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 会保障部令第31 )执行。

六、 名时间、要求及费用缴纳

(一) 名时间

3月15日上午9:00至4月12日上午11:00。

(二)缴费时间

3月15日上午10:00至4月12日下午16:00。

(三) 名要求

1.本次考试采用 上 名,应试人员登录中国计算机技术职业资格 进行 名缴费。

3.应试人员应对提交的 考信息和相关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个人填 信息失真、不符合 考等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四)费用标准

按照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改革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晋发改收费〔2020〕563 )文件规定, 考初级资格信息处理技术员170元(机考)、其他初级资格130元;中级资格的应试人员交 考费130元; 考高级资格的应试人员交 考费195元。

(五)费用缴纳

缴费完成即完成 名所有手续,考前无需进行现场确认。进入考场时应试人员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由监考老师进行信息确认,两者缺一不得参加考试。

七、准考证打印和发票申领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

5月24日上午9:00至5月29日上午8:30。

(二)发票申领

应试人员如需领取发票,可于2021年4月24日前将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 码、 考科目、联系电话等)发送到E-mai,我们将核实信息后开具电子发票。

八、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太原市上肖墙12 办公楼3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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