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 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603189 证券简称: 达软件 公告编 :2019-027

上海 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10,700,000股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9年9月16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891 文核准,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2016]235 文同意,上海 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达软件”)首次向 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5,200,000股,并于2016年9月14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总股本为165,6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为220,800,000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限售股股东为蒋宏业、冯达。上述股东持有的限售股共计110,700,000股,锁定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2019年9月16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220,80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20,80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0股。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未发生配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公司的股本总数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上海 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限售的股东作出的承诺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蒋宏业,股东冯达承诺:(1)自发行人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2)在任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承诺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本承诺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3)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指复权后的价格,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4)本人所持发行人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指复权后的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本人若在该期间内以低于发行价的价格减持本人所持发行人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减持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

截至公告日,公司不存在上市后六个月内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况,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 达软件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 达软件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公司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限售股东均已严格履行相关承诺;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 达软件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10,70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50.14%;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9年9月16日;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七、上 公告附件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 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 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10日

证券代码:603189 证券简称: 达软件 公告编 :2019-028

上海 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上海 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9月14日完成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为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为李勇、刘秋芬,持续督导期为2016年9月14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持续督导期届满,如有尚未完结的保荐工作,保荐工作应当继续完成。

2019年9月9日,公司收到兴业证券通知,因李勇先生工作变动,将不再担任本次发行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兴业证券委派保荐代表人陈静雯女士接替李勇先生,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保荐义务。

本次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刘秋芬女士、陈静雯女士。

附:陈静雯女士简历

陈静雯(兴业证券投资银行业务总部高级经理,保荐代表人)

上海交通大学企业管理硕士,从事投资银行业务9年。主持或参与完成的项目有: 达软件(603189)、晨光文具(603899)等IPO项目;锦富技术(300128)重大资产重组、凯迪生态(000939)重大资产重组、国金证券(600109)可转债等项目;锦富技术(300128)上市后股权激励方案设计。此外,从业期间,主导多家企业的上市改制、战略投资者引入、资产重组等财务顾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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