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又一省份发布2020软考 名通知

关于2020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和义乌市人事考试机构,省直和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关于2020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教【2020】24 )精神,2020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以下简称计算机资格考试)上半年和下半年考试合并于11月7日、8日举行,经商省人力资源和 会保障厅同意,现就我省参加2020年计算机资格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级别、科目及考点

2020年全国计算机资格考试于11月7日、8日举行,考点设在各设区市(宁波除外),开考级别与专业资格名称、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详见考试日程表(附件1)。

二、 考对象及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计算机技术应用能力的人员,均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 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专业类别考试。

三、考试 名相关事宜

(一) 名办法、时间及要求。2020年我省计算机资格考试采取 上 名、 上交费的 名办法。 名时间2020年8月10日10:00至9月3日16:00,在 名时间内, 考人员登录浙江软件考试 ,通过“考试 名”

在 名和交费时,请 考人员务必认真核对 名和交费信息,确保准确无误。如属 考人员填错个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证 、手机 )、选错 考信息(如考试级别、考区)、传错照片、未交费或错交费等原因,造成参加考试、通信联络、考试成绩、证书制发与使用等受影响的,由 考人员自担责任。

考试不设补 名, 上交费确认后不再办理退考,考试 名成功后请打印 名表备用。由于 络传输速度等不确定因素,交费确认信息可能会相对滞后,但一般不会超过24小时,请 考人员不要急于重复支付划款,同时建议 考人员不要同时开启多个交费页面进行支行,以免发生错账。

(二)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交费成功的 考人员于11月2日10:00至11月6日通过浙江软考 下载并打印考试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视为放弃考试。

上 名过程中如遇到无法解决的问题,可向省软件考试实施中心咨询。

四、收费标准

考试收费标准按浙价费(2010)258 文件规定,高级资格考试每人210元中级资格和初级资格(信息处理技术员除外)考试每人140元信息处理技术员(上机考试)资格每人170元,由 考人员在 上交费。考生的交费票据,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放。

五、考生须知

(一)基础知识(除信息处理技术员外)、综合知识科目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应用技术(除信息处理技术员外)、案例分析、论文科目均为主观题,用黑色签字笔在规定的答题纸上书写作答;信息处理技术员基础知识和应用技术两个科目均在计算机上进行。

(二)有关考试大纲、教程和辅导用书信息,可在浙江软考 “教材订购”栏目查询。

(三)考试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和处理意见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浙江软件考试 公告。

考人员 名时应对 上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对于提交信息不实、伪造 名资料等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相关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方可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开考5分钟后不得入场:严禁将手机以及其他有收发和存储式功能的电子设备、通讯工具、计算器和提包、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严禁将试卷、答题卡带出考场。

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进行雷同卷的甄别和认定,对认定为雷同答卷的,按规定给予成绩无效处理,涉及违纪作弊的按相关条款追加处理。 考人员有义务妥善保护好自己的考试试卷和答题信息、不被他人抄袭,若有答卷雷同,一旦认定,双方均取消考试成绩。

考人员有以上行为或违反考场规则的,将按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 会保障部令第31 )处理,给予取消考试成绩、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库、向 会公布等严肃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六、成绩公布和证书制发

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确认考试成绩后,可通过浙江软考 “成绩管理”栏目查询。

考生一次性通过规定科目考试,可获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相应级别证书。根据省人力 保厅《关于加快推进专业技术人员资格信息化工作的意见》(浙人 发 〔 2017)117 ),在省人力 保厅印发合格人员文件后,考试合格人员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 “高级职称评审与专技考试”栏目,自主下载打印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电子合格证明,该证明在省内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用。在人 部下发资格证书后,考试合格人员可在 上选择纸质证书邮寄服务(邮费到付)。

考试合格获得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相应级别证书的人员,表明已取得相应级别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并具备从事相应专业岗位工作的水平及能力,用人单位可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从获得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中择优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具体聘任办法按浙江省人力资源和 会保障厅、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工程领域职称 会化评价改革的意见>的通知》(浙人 发〔2018)128 )规定执行。

七、有关要求

计算机资格考试 会影响大、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市考试实施机构要高度重视,加强与有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严格执行人力资源和 会保障部第31 部长令,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八、联系方式

省软件考试实施中心,地址:杭州市天目山路97 浙江科贸大楼12楼。

浙江省软件考试实施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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