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消息,工信部官 昨日发布《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和分发管理暂行规定》规定指出: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APP)不得调用与所提供服务无关的终端功能、强行捆绑推广无关应用软件。除基本功能软件外的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须可卸载。
工信部:除基本功能应用 手机预装App须可卸载
暂行规定指出,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必须符合相关标准要求,不得调用与所提供服务无关的终端功能、强行捆绑推广无关应用软件,未经明示且经用户同意,不得实施擅自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强制开启应用软件、违规发送商业性电子信息等侵害用户合法权益和危害 络安全的行为。
暂行规定强调,生产企业和互联 信息服务提供者应确保所提供的除基本功能软件之外的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可由用户方便卸载,卸载后不影响移动智能终端的正常使用。
基本功能软件是指保障移动智能终端硬件和操作系统正常运行的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主要包括操作系统基本组件、保证智能终端硬件正常运行的应用、基本通信应用、应用软件下载通道等。终端中预置的实现同一功能的基本功能软件,至多有一个可设置为不可卸载。
已被卸载的预置软件在移动智能终端操作系统升级时不被强行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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