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位置、假截图、假粉丝,警惕 络灰黑软件诈骗

近期,山东微商金某 案称,江苏盐城一名女子韩某在其店铺先后14次购买化妆品,每次付款方式都是展示支付截图。一次偶然的机会,金某发现账户金额不对,仔细一查发现实际并未收到韩某的货款,前后共计两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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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截图、位置、“粉丝”等均可造假

有的软件可以修改真实位置。浙江、海南、湖北等多地警方联合破获一起诈骗案,犯罪团伙使用软件修改微信定位,谎称可以提供上门服务,诱骗他人预付费进而行骗。

专家介绍,目前,已有一些灰黑软件开发出基于微信平台的“全球虚拟定位添加附近人”功能,可以将手机定位到任意某个地方,自动抓取周围用户ID信息,自动发送好友申请指令。

一些做 购直播的企业表示,直播间常常通过刷弹幕向消费者让利,有的消费者利用抢购助手软件,伪造了“粉丝”数量,提高了中奖率,减少了其他消费者的获奖几率。“这很不公平,我们也非常头痛。”一位主播说。

技术含量有高有低,已形成地下产业链

今年5月,腾讯公司将运营“微信对话生成器”“微商截图神器”等9款App的深圳一公司告上法庭。法院认为,被告提供了一款造假、作弊的工具,涉案 站和应用软件下载量高,侵权范围较大,侵犯著作权,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

上海第五空间信息科技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朱易翔说,这种“寄生性”灰黑软件的开发者主要是通过分析一款目标软件的运行原理、机制、方式来设计外挂软件,编写代码。

腾讯反欺诈实验室负责人介绍,经过多年发展,相关恶意软件牵连的灰黑产业已经规模化、生态化,形成相对完整的产业链,上游供给“攻击物料”,包含身份信息及IP、账 等 络资源,下游团伙利用渠道资源,辅助变现及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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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法律边界,运营者主动维权

北京观韬中茂(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吴丹君认为,这种“寄生性”灰黑软件损害用户的知情权、隐私权,扰乱 络运营者的正常运营秩序,滋生诈骗、造假行为,需要引起高度警惕,严格治理。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孟博认为,监管部门应依照 络安全法、互联 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寄生性”灰黑软件加强管理、打击。

值得注意的是,相关软件在法律监管方面还存在空白。比如,目前法律没有明确禁止使用“助手”类软件。广州某知名直播软件公司介绍,从平台治理的角度出发,可以用平台规则对一些用户的账 进行限制,但并不能完全阻止此类软件在别的平台使用。

朱易翔等专家表示,一方面要从立法上尽快明确此类软件的法律界限和违法认定规则;另一方面, 络运营者应主动管理,合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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