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人生大赢家的你们,做产品经理、主播为哪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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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科技圈很热闹,娱乐圈也没闲着,邓超做长虹集团的产品经理,baby做熊猫TV主播,汪峰要做耳机,谢霆锋创业似乎遇到了一些麻烦。不过,你肯定会疑问,他们光是做演员已经很赚钱了,还能代言。但是你可别忘了,现在有很严厉的广告法哦!

邓超产品汪、谢霆锋创业、Angelababy做主播….你们又是演戏又是副业,真忙!

对于周一,长虹集团忽然宣布邓超出任其产品经理一职吸引了不少目光,许多人都非常好奇,邓超作为一个演员是个实力派,演技精湛没错,但是他做产品经理,似乎有那么一点奇怪。

无独有偶,谢霆锋创业大家也知道,作为一代颜值极高又会赚钱的男神,他创业无疑给他的人生履历又浓墨重彩了一笔,不过最近男神在创业中也遇到了不少的麻烦,9月17日,谢霆锋创立的“PO朝霆”被曝出将于9月结束香港公司,解散过百员工。本来以为是传闻,后来经谢霆锋的经纪人霍汶希的证实,“不是结业,只是缩减香港业务,因各方面经济环境问题,主攻内地市场,希望公司有更健康发展。”

可见谢男神的创业之路也是荆棘重重。

Angelababy曾经在参加跑男的时候自爆自己也爱玩英雄联盟,甚至之后还和若风一起直播LOL的盛况,当夜凌晨的直播间有200多万的听众,事后Angelababy还发微博称自己是神助攻。如今“国民老公”王思聪主动邀请她做熊猫TV的游戏主播,出价1000万,你以为Angelababy停下了自己的吸金之路?早在6月份的时候,,跨境电商洋码头与她达成合作,Angelababy正式担任起了洋码头旗下APP“扫货神器”的明星产品经理及投资人。

最后是想上头条永远都被抢头条的汪峰。汪峰如今工作事业双丰收,但是也没闲着,汪峰发布过《汪峰自述:我想当个产品经理,于是我要做fiil耳机》一文,深度阐述自己对产品的理解,被外界视为他的创业宣言。

为了这款心心念念的的耳机,汪峰投了几百万美元,加上代言的价值,占股近4成。汪峰还挖来前华为荣耀业务副总裁彭锦洲担任fiil耳机CEO及前《二十一世纪商业评论》主编唐学鹏担任公司的CMO。据CMO唐学鹏透露,此次汪峰的fiil耳机并非“代言模式”,作为董事长的汪峰将作为“产品经理”参与耳机的研发。根据汪峰的说法,fiil的未来定位将不仅仅是耳机,还有可能会朝着音响、手机等智能硬件延伸。

做产品经理、做主播的原因很简单:新广告法

有人说邓超做产品经理其实只是一个幌子,原因很简单新广告法。

这点并没有说错。这个9月份正式施行的《广告法》真是史上最为严厉的一部,许多广告文案在新广告法实施那天纷纷吐血修改自己的文案,把“最好”、“第一”等等词语从文案中删除,又得绞尽脑汁地想用什么词来替代还不犯法,所以到了最后他们都采用了“好到违反广告法”的说法。

再加上,新《广告法》首次明确了广告代言人的法律责任。在它的第38条规定,“广告代言人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应当依据事实,符合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通俗地讲,长虹电视若出现质量问题,邓超有可能要承担相关责任!

不过说实话,让一个明星给电视机的质量把关,真的靠谱吗?现在邓超以长虹兼职员工、产品经理的角色出席各种活动,树立企业形象、吸引眼球的作用起到了,还回避了相关责任!

对于新《广告法》对明星代言形成了许多限制。比如保健品不得使用明星代言,某瘦身产品只好将范冰冰形象从宣传品及外包装撤下。如今,可以请范大美女做“产品经理”了!

再比如规则“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男明星代言妇女用品的财路看似会被断掉。如今好了,可以考虑请他们来当产品经理了。

又比如汪峰做耳机,作为老板自己为自己的牌子代言有何不可?反正新《广告法》也没说什么。真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为了新《广告法》,明星们都还蛮拼的。

也许还有一点:化解各自的瓶颈

前段时间张泉灵投身创投圈引来了许多媒体的关注和 道,有媒体称,名人效应可以与企业的名气相得益彰。对于邓超加入长虹集团,有好事者也发出了疑问:是花瓶还是救命稻草?

不过业内人士普遍认为,邓超未来将会加入到CHIQ系列产品工业设计和产品定义的过程中,他能有效的吸引一些用户并且形成粘性,这对于目前正在攻克高端智能家电的长虹集团来说,是一个不错的补充,当然对于邓超本人来说,在产品经理这方面了解得更深入一些,说不定就能像谢霆锋那样自己创业丰衣足食了呢。

当然这同样适用于Angelababy、汪峰等人的身上,对自己的前途大有帮助还能拓宽新的工作领域,双赢局面何乐而不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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