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ISO9001:2015条款原文
7.5.2 创建和更新
在创建和更新成文信息时,组织应确保适当的:
b) 形式(如语言、软件版本、图表)和载体(如纸质的、电子的);
c) 评审和批准,以确保适宜性和充分性。
二、ISO9001:2008对应条款
4.2.3 文件控制
质量管理体系所要求的文件应予以控制。记录是一种特殊类型的文件,应依据4.2.4的要求进行控制。
应编制形成文件的程序,以规定以下方面所需的控制:
a)为使文件是充分与适宜的,文件发布前得到批准;
b)必要时对文件进行评审与更新,并再次批准;
c)确保文件的更改和现行修订状态得到识别;
d)确保在使用处可获得适用文件的有关版本;
e)确保文件保持清晰、易于识别;
f)确保组织所确定的策划和运行质量管理体系所需的外来文件得到识别,并控制其分发;
g)防止作废文件的非预期使用,如果出于某种目的而保留作废文件,对这些文件进行适当的标识。
4.2.4 记录控制
为提供符合要求和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证据而建立的记录,应得到控制。
组织应编制形成文件的程序,以规定记录的标识、贮存、保护、检索、保留和处置所需的控制。
记录应保持清晰、易于识别和检索。
三、差异说明
2015版标准将“文件化信息的形成和更新”与“文件化信息的控制”分别写成两个条款,这是与2008版标准在结构上的差异之一。在文件化信息管理上,2015版标准对规定“如何写”的要求进行了统一描述,不再专门区分文件和记录怎么写,而是统一为文件化信息的书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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