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账软件用艺人头像姓名设“AI陪伴者”,法院判其道歉赔偿

在一款手机记账软件中,用户可用他人肖像生成“AI陪伴者”,并为之起名、添加相互称谓。艺人何某发现,该软件提供预设好的何某头像,向用户推送“肖像表情包”和“撩人情话”,营造出用户和何某的互动体验。何某起诉该软件公司,要求其赔礼道歉,并索赔20.3万元。北京互联 法院于近期公布该案判决结果,被告上海某公司被判赔礼道歉,赔偿何某经济损失18.3万元和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法院在判决中指出,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及于以其整体人格要素创设的虚拟形象,对于人工智能时代加强人格权保护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原告提供的证据视频显示,在使用该软件时,可以搜索出何某的姓名和头像组合。使用人在“他是我的”选项中选择“男朋友”,在“我叫他什么”选项中填写“何某”……之后,在记账、购物返利等使用场景下,均出现何某的肖像和对话框。

何某主张,其取证的视频中出现24张含有其肖像的照片,均是未经许可使用,被告侵犯了其肖像权及姓名权。而据被告辩称,AI角色设置、肖像图片上传、语料“调教”等行为均由用户作出,被告仅为 络技术服务提供者。被告在其用户协议中已经明确了用户不得作出侵害他人权益的行为,在原告发出通知后即将含有原告姓名、肖像的“AI陪伴者”删除,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被告为内容服务提供者。被告并非提供简单“通道”服务,而是通过规则设定、算法设计,组织用户形成侵权素材并提供给用户。虽然具体图文由用户上传,但被告的产品设计和对算法的应用实际上鼓励、组织了用户的上传行为,直接决定了软件核心功能的实现。被告不再只是中立的技术服务提供者,应作为内容服务提供者承担侵权责任。同时,自然人虚拟形象应受保护,被告的行为构成对原告姓名权、肖像权、一般人格权的侵害。最终,北京互联 法院判决被告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法院在判决中提出,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及于以其整体人格要素创设的虚拟形象,对于人工智能时代加强人格权保护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近期,该案入选最高法发布的民法典颁布后人格权司法保护典型民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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