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缉犯抓捕赏金仅4元?对话平台创始人:4元赏金由 友悬赏,并非警方

据媒体 道,2022年6月9日,公安部发布A级通缉令,公开通缉12名电信 络诈骗集团重大头目和骨干人员,包括李琳、刘峰亮、欧阳志鹏、朱振奎等,但通缉令中并无悬赏金额。

企查查官 显示,“人民赏金”是武汉鼎入鑫科技有限公司设计的一款通缉犯信息民众查询软件。公司成立于2016年,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苏锦霞,2018年投资人变更前,袁艳春出资80%。

朱巍还表示,上述悬赏平台悬赏行为的主体是一个民间 站,只要个税和工商登记符合法律规定,法律上并不禁止,民间组织有权利这样做。从目前来看,该平台是一个民事合法行为,如果出于对义举的悬赏,应鼓励更多人这样做。但按照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九条规定,悬赏人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特定行为的人支付 酬的,完成该行为的人可以请求其支付。

“大家可能觉得善举不应当掺杂商业利益,其实并非这样,得有一定商业利益支撑,善举才能持续下去。如果有人质疑非法集资须拿出证据。”朱巍说,因为公安机关通缉的人,基本都是比较重大的犯罪嫌疑人,当更多人关注和提供线索,犯罪分子更容易被抓到。同时,平台只要依法依规,这个平台获得流量、相关商业合作等都是合理的。“不是所有事情都要政府出面牵头,民间若做得很好,也会减少行政负担。”

以下为央广 与袁艳春对话内容:

央广 :“人民赏金”平台创立的初衷是什么?

袁艳春:“人民赏金”平台是2016年创立,创建目的是解决通缉令没有地方贴的问题。想通过平台动员全 会力量,让更多人关注并参与到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中来,所以做了这样一个民间平台。

央广 :“人民赏金”平台的性质是什么?

袁艳春:我们在平台作出了申明,人民赏金App是在逃嫌疑人通缉悬赏信息收录平台,鼓励有偿举 。这是一个非官方、非盈利性质的民间悬赏平台,不是公益组织,也不是资金众筹平台,不收取服务费,也不承诺任何回 。

央广 :该平台运营资金从哪来?

袁艳春:一直是自掏腰包,目前就我自己在做,自己更新平台信息运营。曾经有过团队,但后来员工陆续离开了。一是运营成本难以维持;二是团队员工也担心被犯罪嫌疑人打击 复;三是 友不理解,产生了各种攻击言论,说我们坑蒙拐骗,团队成员因心理压力过大而离开。

央广 :在逃嫌疑人通缉信息从哪来?

袁艳春:都是来自各级公安机关已经公开发布的信息。我们在《用户充值须知》有介绍,当通缉犯落 后,平台显示的水滴换算为金额,在扣除公安发布通缉令时设定的奖励数额后,通过公益基金会定向发放给公安机关奖赏的人,该人也可直接通过平台申领。但是,赏金用于奖励给公安机关认定的对被抓捕有贡献的人。

央广 :对举 人身份信息如何核实?

袁艳春:举 人身份是公安部门严格保密的,我们无法核实举 人身份。个人或组织联系到我们进行信息登记,就可以领取赏金。此外我们有告知责任承诺制,如果有人冒充举 人领取赏金,那冒充者就是诈骗,我们可以 警,然后在平台上继续悬赏通缉。未来,悬赏金额大的话会考虑委托公安机关或相关组织发放,我们正在确认这样做的可行性。

央广 :有没有举 人领过钱?

袁艳春:至今还没有。另外这个钱非常少,对悬赏人来说,可能连跑一趟的路费都不够。

央广 :没人领取的悬赏金捐在哪?

袁艳春:首选是捐给民警英烈基金会,其次是见义勇为基金会。我们已经捐赠过了,目前还没公示,正在确认公示方式,接下来我们会公示出来。

央广 :有 友建议公开悬赏明细,你是否会公开?

袁艳春:这对于“打赏”人是有一定风险的,为了保护悬赏用户的信息安全,避免出现 复行为,悬赏明细不方便公开。我们一直严格控制这个流程,系统也不留存任何信息,但公益捐献内容可以部分公开。

央广 :为何在悬赏平台有个“商务合作”菜单?

袁艳春: 站运营毕竟需要成本, 友对平台功能的技术要求也比较高,在不影响平台整体体系的情况下,如果有投资人或机构愿意一起打造平台,这也是挺好的事。合理合法的商务洽谈也是可以的,目前还没有成功商务案例。

央广 :最近媒体的 道对平台有什么影响?

袁艳春:平台突然火了,每天几万、十几万的点击量。对我来说,成本更高了。在平台上,我也结识了很多富有正义感的人,他们通过平台数据,积极地去发现嫌疑人,而且敢于拿起电话 案,让我非常感动。我希望 友能多些理解,理性去看待,我们做的事情合法合规,而且对 会有正能量。

央广 :有人质疑是否涉嫌侵犯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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