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股子公司中关村科技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关村软件”)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下发《关于同意中关村科技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改系统函【2016】8392 ),经审查同意中关村软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方式为协议转让。
公司持有中关村软件1,350,000.00股股份,持股比例 4.50%。中关村软件在新三板挂牌,有利于中关村软件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运作,有效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提升市场竞争力,拓宽融资渠道,有利于公司获得良好的投资收益,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
备查文件:
1、《关于同意中关村科技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改系统函【2016】8392 );
2、中关村科技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情况简介;
3、中关村科技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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